平顶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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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5年省外艺术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1-04-15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2015年高考艺术专业本科文化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美术学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文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英语成绩总和②高考英语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的非河南籍艺术考生。

2、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3、2015年所有报考我校的非河南籍的艺术考生,凡填报我校组织了校考的专业的志愿,必须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去组织校考的省份(自治区)的艺术考生,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的,使用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的省(区)统考成绩。排序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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