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计划招生1425人,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其中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2.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16个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行政管理、酒店管理、新闻学。今年取消了按专业方向招生,学生进校后有多种选择专业方向的机会。如:我院特色整班教学2+2出国交流项目,商务英语(中澳交流项目)、日语(旅游管理)、日语(中经营情报)、朝鲜语(经济学)、朝鲜语(观光经营)、西班牙语(中西交流项目)是被相关专业录取的同学,在报到前根据收到的相关说明提前报名,报到入学后直接进入项目学习;其他专业的相关专业方向则是在大二第二学期开始选择,大三进入相关方向学习。
3.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学校性质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于2004年3月重新确认,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22]号),举办校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新型体制,董事长由天津外国语大学校长担任,院党委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教师由天津外国语大学派出。
4.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办学优势
名校办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外语院校。前身之一是1921年成立的工商大学、主体前身建于1964年,1974年重组为天津外国语学院,后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对滨海外事学院的教学与管理负责,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为滨海外事学院的教学提供可靠保障。
开拓创新:学院以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为根本,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大力推进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启动校园建设、环境改造工程和主楼工程,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办学特色
学院秉承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外求索 德业竞进”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按照“以特色发展带动内涵发展促进和谐发展”战略方针,着眼于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探索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模式;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突出外语教学的权重,以增强学生的语言优势。
6.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师资力量
滨海外事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和对学生充满爱心的教师队伍。这支教师队伍由三个群体构成:一是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引进优秀人才,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种优秀专业人才,组成学科梯队;二是从外国语学院丰富的教师资源当中严格挑选出一批年富力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形成的兼任教师群体;三是聘有外籍专家多人来校任教。现有专任教师28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87余人,每年聘请外籍教师18余人。
7.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文凭发放和学位授予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型办学模式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将为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8.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费标准
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严格按天津市物价局最新核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语言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学费为:16000元/年。非语言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行政管理、酒店管理、新闻学学费为:15000元/年。在学期间不减免学费。
9.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录取批次
我院在全国录取批次依据各省对于独立学院的批次要求,除内蒙、山东、浙江、山西、广东、福建为本科二批外,其他均为本科第三批次。
10.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录取原则
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不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录取,没有计划外招生。
11.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录取分数的形成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有志愿的考生高分向低分排序,考生能否被录取取决于他在报考我院学生中高考总分成绩的排名,只有在录取结束后才能知道录取分数,最后一名录取考生的成绩,为当年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作为录取成绩,对英语成绩(包括听力、口语)也没有特殊要求只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包括听力、口语)高的考生。
12.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在外省历年录取分数分析
各省历年录取分数只能作为报考我院的一个参考,每年的录取分数受到试卷难易程度、招生数量、报考考生数量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我院多年的招生情况,在外省的最低录取分数一般在二本分数线下10-20分之间,其中语言类的录取分数大约在二本分数线下10分以内。
13.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关于政策加分的录取规定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14.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招收小语种考生的规定
小语种考生是指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目前我院只有的语言类专业中,日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对于语种不限。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应提醒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院的语言类专业出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学习。
1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在江苏的录取办法
对于江苏省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4分,A=3分,B+=2分,B=1分,C=0分。
16.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对外交流项目
学院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西班牙、墨西哥等10个国家20余所院校建立了姊妹校或友好合作关系,并合作举办“3+1”、“2+2(双学士学位)”及“3+1+1(本硕连读)” 、“3+1+2(本硕连读)”等不同类型的合作项目,为学生搭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自2006年以来,学院先后派出1200余名学生赴合作院校学习深造。
学院每年邀请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古巴、乌克兰、比利时、荷兰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来校讲学,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此外,学院根据合作项目的教学需求,积极引进国外合作院校的相关课程、教材和教师进行教学全过程合作,成为学院国际化办学的鲜明特色。
17.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相关事宜
我院在校生可以参加学院对外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参加教育交流项目的学生所修的学分,两校互相承认;学生在国外交流院校所修专业,可由学生自行选择,经选拔合格者,赴交流院校继续学习,所及费用自行承担;凡进入交流项目的学生,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8.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转专业规定
为了学生更好的学习,我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入校一年后,可以在每年的4月份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学生申请的专入专业,进行考核或降级转。转专业不需要任何费用。
19.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奖学金制度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贡献奖。标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元。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学年5000元、按市教委下发名额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特殊贡献奖根据学生申报的获奖情况由学院进行评定。
此外,学院每年还评选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市级优秀个人。
20.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哪些帮助
学校设有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依据标准共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三等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8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元。此外,学院积极与知名爱心企业合作,目前在我院设立昊汉集团奖/助学金、峰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鼓励广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我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从事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