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文发〔2015〕9号
各部门,各系学工办: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科文发〔2015〕8号),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费春杨在华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宁许化宁吴宏刚吴厚山胡文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事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选择原则。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
(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流程进行,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
(三)考核原则。学生申请转专业均需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择优选拔。
三、计划制定
教学事务部依据各专业现有人数和教学资源运行情况,确定可以转出和转入的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一)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勤学上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
(四)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五、报名审核
(一)学生登陆学院网站或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科文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只能申请1个转入专业,详见附件2),于3月9日前提交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
(二)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基础上(包括成绩排名、思想政治鉴定、学习表现、健康证明等),提出推荐意见,并汇总填写《科文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3月12日前报教学事务部集中复审。教学事务部负责公布审核合格学生名单。
(三)有专业特长亦或确有身体疾病、有特殊实际困难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同步进行。
六、统一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按照学科专业分类,转入文科类(外语类)、管理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100分)和大学语文(100分);转入理工科类、经济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100分)和高等数学(100分)。满分为200分。外语类专业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选拔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
七、结果审定
(一)教学事务部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成绩、各专业转出和转入计划对学生进行入围排序,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转专业学生考核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学生转专业通知书。
八、学籍管理
(一)获准转专业学生由教学事务部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且一经办理转出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所缺课程必须补修。已修且考核合格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近,可申请免修。
(三)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四)获准转专业学生2014-2015学年度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参与学院各项评奖评优。
九、相关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各系学工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270218(50218)
电子邮箱:156945422@qq.com
附件1:科文学院2014级学生申请转出和转入专业及计划.xls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