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
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
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三、招生层次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考试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全部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4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一项条件的应届高中生、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达“1A+2B”及以上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4.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5.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且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6.同时获得校级优秀团员和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报名者需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录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基础知识等方面的综合测试。
1.测试报名时间:自章程公布之日起至3月5日16:00;登录招生网(https://zsw.sandau.edu.cn/)点击快捷通道中的“自主招生网上登记”栏目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名单请于3月6日12:00后见招生网公告。考生通过学校材料审核后方可网上报名,未通过我校材料审核考生视为报名无效,我校不予录取。
2.测试时间:3月21日,具体测试安排请于3月6日12:00后见招生网公告
十二、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1)成绩折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成绩每门100分,7门共计700分。
(2)校测满分300分。
(3)录取总分=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1000分)。
(4)录取办法:按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相同时,按校测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1)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每门满分70分,共计210分。
(2)校测满分200分。
(3)录取总分=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为410分)。
(4)录取办法:按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相同时,按校测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3.各阶段录取时,未完成的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计划可用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完成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计划可用于录取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4.本校仅招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且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5.凡在“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具有保送至我校的资格。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21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35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收费文件依据: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校级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626283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andau.edu.cn
招生网:https://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十七、其他须知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