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院自然情况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167号,邮政编码:12510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4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193.95万元,图书94.5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
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
(2)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
(3)环境设计 18000元/年
(4)产品设计 18000元/年
(5)表演(主持人招考方向) 18000元/年
(6)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招考方向)18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第六章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6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 真:0429-5418111
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