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学院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2、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
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 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宜录取。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 “英语”。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书。
3、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4、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邮码:238076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 传真:0551-88561222
学院网址:http://www.aiai.edu.cn/cjxy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