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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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更新:2025-04-03

一、总则

1.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为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类型:全日制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学校国标代码:10827

7.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邮政编码:410004

8.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普通类)

国标代码

专业及方向

计划(个)

学费(元/年)

考生类型

590201

民政服务与管理

2

3850

普通类

590304

婚庆服务与管理

1

3500

普通类

590101

社会工作

2

3850

普通类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

5460

普通类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2

3500

普通类

520101K

临床医学

1

5460

普通类

520603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1

5460

普通类

520201

护理

1

5460

普通类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1

5460

普通类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1

5460

普通类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

3850

普通类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2

3500

普通类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1

3500

普通类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2

3850

普通类

合计

20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025年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0时至10日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2.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10:00-14日12:00,已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csmzxy.edu.cn/),通过单招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无法打印准考证。

3.报名结束后以“新疆+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新疆单招咨询QQ群(群号1040318315),关注我校通知。

六、考试

1.考试科目

我校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面试方式,由我校组织实施。

(1)文化素质科目。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面试方式,总分300分,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2.考试时间

时间

科  目

考试地点

正式考试
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0:00开始

综合素质评价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七、录取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

   (1)根据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成绩,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分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2.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报名”系统。

3.录取信息确认。拟录取考生需于2025年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按钮,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4.相关事项。2025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一、联系方式

1.监督方式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咨询方式

电  话:0731-8276328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 410004            

网  址:https://zs.csmz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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