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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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5-02-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3112,江苏省代码1154。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属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建有国家级双高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2门、全国首批优秀教材奖2项、“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22部、“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30部,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平台3个。

第五条 学校招生层次为:专科,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拟定,经审核后,确定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条 具体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计划数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已参加2025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考生须于2025年3月6日-8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最多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报考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不需要填写现场工程师班专业,但须在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填报现场工程师班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报考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须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兼报我校其他专业。报考特长生项目仅能在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中选择一类,不得兼报;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项目仅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如有重复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网址:https://zs.njcit.cn/)。以上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3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没有按照要求填报而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我校提前招生考试分为校测和加试。

校测对象为报考我校的全体考生。校测为笔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笔试卷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四科综合卷。其中外语部分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按考生高考报名时选择的外语语种安排测试,如有其他外语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统一安排英语测试。我校负责校测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校测时间为3月15日,校测地点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加试对象为报考我校现场工程师班、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加试时间为3月14日,加试地点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试形式与内容见附件中各项目招生办法。

第十六条 日程安排

日期

日程安排

3月6日-8日

所有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

向我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3月6日-8日

报考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报名、提交证明材料。

(网址:https://zs.njcit.cn/)

3月10日前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轮报考我校的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3月11日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交费须知并交纳校测费用。

3月12日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询校测和加试考试须知、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

公布获得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项目加试资格考生名单。

3月13日

获得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项目加试资格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交费须知并交纳加试费用。

3月14日

获得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项目加试资格的考生到校参加加试。

3月15日

第一轮报考我校并已交纳校测费用的考生到校参加校测。

4月1日前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

4月3日前

预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4月12日

第二轮报考我校并已交纳校测费用的考生到校参加校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月22日前

预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5月下旬

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我校如第一轮即完成公布的计划总数,将不再组织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条 划线原则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考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线提前录取;未被以上项目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并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相应考生类型的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考生类型

考生成绩

录取原则

普通类、“3+2”项目

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校测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艺术类

(美术与设计类)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长生

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每个专业录取同一类型特长生不超3人,不包含“3+2”项目。校测成绩低于240分、加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现场工程师班

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考生的校测成绩,依照计划数的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校测成绩总分6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200分,外语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加试成绩总分300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我校将根据以上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同时考生体检合格,我校才正式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校测费60元,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加试费为60元(苏价费【2007】423号),费用由考生按照《交费须知》线上交纳。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具体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者,按《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 号、苏价费[2006]319 号、苏财综[2006]57 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交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则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njcit.cn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网网址:https://zs.njcit.cn/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现场工程师班招生办法

附件1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散打、健美操(含啦啦操)、网球、龙舟(水上项目)共十一个项目50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25年提前招生报名基本资格。

2.具有招收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在近三年获得相应项目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名、县区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三名。

三、报名办法

1. 2025年3月6日-8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2.考生还须于2025年3月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报名体育特长生并提供以下材料: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照片;有比赛成绩证明的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3.凡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并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须交纳加试费60元并到我校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

四、时间与地点

加试时间:2025年3月14日 校测时间:2025年3月15日

报到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101室

五、加试内容

1.田 径:(1)身体素质:6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2)专项测试

2.足 球:(1)5—25米折返跑(2)传准(3)20米运射(4)实战

3.篮 球:(1)运球上篮(2)投篮(3)助跑摸高(4)实战

4.排 球:(1)传、垫、扣球(2)助跑摸高(3)36米移动(4)实战

5.羽 毛 球:(1)接发球(2)杀球(3)正手击高球(4)实战

6.乒 乓 球:(1)接发球(2)正手攻球(3)实战

7.跆 拳 道:(1)柔韧性(2)基本动作组合(3)实战

8.散 打:(1)基本拳法(2)基本腿法(3)能力展现(4)实战

9.健 美 操:(1)基本素质(2)专项素质(3)自编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

10.网 球:(1)发球(2)正反手截击球(3)实战

11.龙 舟:(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立定跳远(3)原地前抛实心球

(4)专项实践

六、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须校测成绩≥240分、加试成绩≥180分,方可获得特长生资格。考生成绩=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2.每个专业最多录取3名体育特长生,不包含“3+2”项目。

3.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据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热线:400-888-1154, 025-85842018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金老师、时老师

体育部办公电话:025-85842046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2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校美育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为10人,具体项目如下:

器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25年提前招生报名资格。

2.特长要求

(1)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收项目中某一种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2)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气质好,具有专业水准,曾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报名办法

1. 2025年3月6日-8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2.考生还须于2025年3月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报名艺术特长生并提供以下材料: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原件照片。

3.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并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须交纳加试费60元并到我校参加艺术特长生加试。

四、时间与地点

加试时间:2025年3月14日 校测时间:2025年3月15日

报到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加试内容

1.器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不允许带伴奏。

2.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八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唱。自备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3.舞蹈:j基本功展示k剧目展示(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光盘)l技巧组合或自选技巧展示m舞蹈即兴表演。

六、录取办法

1.艺术特长生须校测成绩≥240分、加试成绩≥180分,方可获得特长生资格。考生成绩=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2.每个专业最多录取3名艺术特长生,不包含“3+2”项目。

3.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据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热线:400-888-1154,025-85842018 联系人:金老师、时老师

艺术特长生咨询电话:025-85842066 联系人:钱老师、谢老师

附件3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现场工程师班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

的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现场工程师班招生办法。

一、招收专业及计划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昆山现场工程师班) 45人

电气自动化技术 (吴江现场工程师班) 45人

新能源汽车技术 (常熟现场工程师班) 45人

电气自动化技术 (武进现场工程师班) 45人

现代通信技术 (中兴通讯滨江基地现场工程师班) 40人

软件技术 (中国(南京)软件谷现场工程师班) 40人

二、报名条件

具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25年提前招生报名资格。

三、报名办法

1.2025年3月6日-8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2.考生还须于2025年3月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信息采集系统”报名现场工程师班。

3.凡报考我校现场工程师班并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须交纳加试费60元并到我校参加现场工程师班加试。

四、时间与地点

加试时间:2025年3月14日 校测时间:2025年3月15日

报到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招聘大厅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的校测成绩,依照计划数的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校测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2.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据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六、加试形式与内容

加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确认是否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标准培养的基础能力。

七、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热线:400-888-1154,025-85842018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金老师、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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