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10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http://www.hngsxy.com
二、2016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具体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及招生计划。
院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个) |
备 注 |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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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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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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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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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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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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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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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理财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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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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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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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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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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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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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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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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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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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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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设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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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
25 |
三、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罗玉成为组长、陆文生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旷拥政任办公室主任。单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23:59
2、 报名方式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按相关提示报名。
五、考试及面试
应届高中毕业生以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做为依据,结合面试成绩,不再组织笔试;对口类别学生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组织文化测试,再结合面试成绩。
六、录取
(1)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分类别录取,应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录取比例相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评定成绩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7日-4月13日。
(4)4月15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报送单招考生成绩与拟录取考生信息,待省考试院审核。
(5)4月20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录取信息报表及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情况报告报省考试院备案。根据审批结果,在5月15日左右,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6)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邮 编:421005
联系电话:(0734)8593358 8593338 传 真:(0734)8593325
E-mail:Hngs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