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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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招生对象

  1.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称普高生);

  2.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

  报名流程

  一、报名

  1.网上申请:3月1日8:00—3月5日17:00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edu.cn)进行申请。

  2.专业填报:1月8日—3月18日在我院招生网(zs.gfxy.com)进行专业填报。

  二、确认

  3月6日-18日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200元考试报名费在我院北校区招生办现场确认或登录我校招生网交费确认。

  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拟定招生计划表(三年制大专)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40

25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理科

50

2

应用电子技术

理科

40

26

财务管理

文理兼收

40

3

微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40

27

会计

文理兼收

100

4

物联网应用技术

理科

40

28

审计

文理兼收

60

5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收

40

29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兼收

40

6

软件技术

文理兼收

40

30

市场营销

文科

40

7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理科

40

31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30

8

移动通信技术

理科

40

32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40

9

应用化工技术

理科

40

33

社区管理与服务

文理兼收

40

10

石油化工技术

理科

40

34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收

40

11

精细化工技术

理科

40

35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收

30

12

化工装备技术

理科

30

36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理科

40

13

药品生产技术

理科

40

37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文理兼收

30

14

供用电技术

理科

40

38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理科

40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80

3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80

1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40

40

汽车电子技术

理科

40

17

液压与气动技术

理科

30

41

新能源汽车技术

理科

40

18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科

120

42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兼收

60

19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文理兼收

40

43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兼收

120

20

飞行器制造技术

理科

40

44

数控技术

理科

40

21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理科

30

45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科

40

22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40

46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理科

20

2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理科

30

47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40

24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40

48

工艺美术品设计

文理兼收

30

合计

2170

  注:1. 上表专业计划仅供参考,最终请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

  2. 上表专业三校生均可报考;

  3. 各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住宿费为850元/年。宿舍为六人间,安装有暖气、空调等设施。

  选拔方式

  1. 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2. 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普高生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当场打分评分。“三校生”采取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3. 笔试时间:3月19日(星期六)8:30-11:30,面试(或技能测试)时间:3月19日13:30-18:00,考试地点:我院北校区(西安户县人民路8号)。

  录取规则

  1.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2.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每位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我院招录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优录政策

  1.“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0分、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省级大赛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职校阶段校内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

  2.“三校生”免试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其他事宜

  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在规定日期内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2.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新生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性质、待遇完全相同。

  3.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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