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符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考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单招计划--普通高中学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培养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  | 
要求  | 
1  | 
黑色冶金技术  | 
5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填报  | 
2  | 
轧钢工程技术  | 
5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4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5  | 
数控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6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5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8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5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9  | 
液压与气动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10  | 
物流管理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总计  | 
435  | 
||||||
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学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培养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要求  | 
1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3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4  | 
智能控制技术  | 
3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
总计  | 
120  | 
||||||
备注: 如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招生计划和专业如有变动,
以省招办和校园网公布为准。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lnyj.net,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截止时间4月17日23:30),缴纳报名费200元
交费方式:(1)考生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费存入中国银行指定账号[621785 0500016 766267 ]任国华,考生必须保存好银行回执单,领取准考证时将小票交给招生办换取收据,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也可以直接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报名。
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8:00-11:00,13:00-16:30),周六、周日休息。
(3)无特殊原因,报名费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4月20日
4、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5、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1-2天)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1日-22日(8:00-11:00,13: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21日(8:00-11:00,13:00-16:00),4月22日(8:30-12:00)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普高学生采取文化课考核方式,中职学生采取文化课+技能考核方式。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考生对象  |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分值  | 
普高学生  | 
文化课(语文、数学)  | 
笔试  | 
4月24日  | 
8:00-11:00  | 
教学楼  | 
300  | 
中职学生  | 
文化课(语文、数学)  | 
笔试  | 
4月24日  | 
8:00-10:00  | 
教学楼  | 
200  | 
技能考试  | 
实践  | 
4月24日  | 
10:30-12:00  | 
实训楼  | 
100  |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三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三专业为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各项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 考生成绩为文化课(语文、数学)考核成绩。
2、 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在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更改专业。
3、 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说明
1、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为准。
2、凡被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对不合格的考生将做清退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47139131、024-47139288 手机:15841450948刘老师
传真:024-47139131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高职校区)邮编: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