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从2015年继续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符合教育部和国家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社会青年。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理科及对口考生、艺术类考生。凡未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1600人,招生专业安排如下:
|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
| 
					 文  | 
				
					 理  | 
				
					 对口  | 
			|||
| 
					 1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  | 
				
					 20  | 
				
					 10  | 
			
| 
					 2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方向)  | 
				
					 20  | 
				
					 20  | 
				
					 10  | 
			
| 
					 3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30  | 
				
					 20  | 
			
| 
					 4  | 
				
					 580103  | 
				
					 数控技术  | 
				
					 30  | 
				
					 30  | 
				
					 10  | 
			
| 
					 5  | 
				
					 58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0  | 
				
					 30  | 
				
					 10  | 
			
| 
					 6  | 
				
					 5801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0  | 
				
					 20  | 
				
					 10  | 
			
| 
					 7  | 
				
					 58010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20  | 
				
					 20  | 
				
					 10  | 
			
| 
					 8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30  | 
				
					 20  | 
			
| 
					 9  | 
				
					 5804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30  | 
				
					 20  | 
			
| 
					 10  | 
				
					 58040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0  | 
				
					 30  | 
				
					 10  | 
			
| 
					 11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0  | 
				
					 30  | 
				
					 10  | 
			
| 
					 12  | 
				
					 620403  | 
				
					 营销与策划  | 
				
					 10  | 
				
					 10  | 
				
					 10  | 
			
| 
					 13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  | 
				
					 20  | 
				
					 20  | 
				
					 10  | 
			
| 
					 14  | 
				
					 560502  | 
				
					 工程造价  | 
				
					 20  | 
				
					 20  | 
				
					 10  | 
			
| 
					 15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20  | 
				
					 10  | 
			
| 
					 16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方向)  | 
				
					 20  | 
				
					 20  | 
				
					 10  | 
			
| 
					 17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10  | 
				
					 5  | 
			
| 
					 18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10  | 
				
					 5  | 
			
| 
					 19  | 
				
					 590202  | 
				
					 应用电子技术  | 
				
					 25  | 
				
					 25  | 
				
					 10  | 
			
| 
					 20  | 
				
					 590301  | 
				
					 通信技术  | 
				
					 15  | 
				
					 15  | 
				
					 10  | 
			
| 
					 21  | 
				
					 620405  | 
				
					 电子商务  | 
				
					 10  | 
				
					 10  | 
				
					 10  | 
			
| 
					 22  | 
				
					 640106  | 
				
					 酒店管理  | 
				
					 10  | 
				
					 10  | 
				
					 10  | 
			
| 
					 2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8  | 
				
					 8  | 
				
					 4  | 
			
| 
					 24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5  | 
				
					 15  | 
				
					 10  | 
			
| 
					 25  | 
				
					 670106  | 
				
					 装潢艺术设计(艺术类)  | 
				
					 20  | 
				
					 20  | 
				
					 10  | 
			
| 
					 26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8  | 
				
					 8  | 
				
					 4  | 
			
| 
					 27  | 
				
					 660305  | 
				
					 体育服务管理  | 
				
					 8  | 
				
					 8  | 
				
					 4  | 
			
| 
					 28  | 
				
					 520401  | 
				
					 航海技术(航海类)  | 
				
					 20  | 
				
					 20  | 
				
					 10  | 
			
| 
					 29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航海类)  | 
				
					 20  | 
				
					 20  | 
				
					 10  | 
			
| 
					 30  | 
				
					 520410  | 
				
					 国际邮轮乘务  | 
				
					 15  | 
				
					 15  | 
				
					 10  | 
			
| 
					 31  | 
				
					 5604389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15  | 
				
					 15  | 
				
					 10  | 
			
| 
					 32  | 
				
					 5502329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15  | 
				
					 15  | 
				
					 10  | 
			
| 
					 33  | 
				
					 6102687  | 
				
					 服装设计与加工  | 
				
					 25  | 
				
					 25  | 
				
					 10  | 
			
| 
					 合计  | 
				
					 
  | 
				
					 639  | 
				
					 629  | 
				
					 332  | 
			|
| 
					 1600  | 
			|||||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营销与策划、国际邮轮乘务专业3300元/年•生,装潢艺术设计专业56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六人间650元/年•生、四人间960元/年•生)。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按相关规定参加国家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费用包含:专业证书培训、考试、发证规费,适任证书考试费。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方式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方式2: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符合单独招生条件(详见第二条招生对象有关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先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再由本人或委托人(详见第六条第㈡款第4项、第5项有关规定)来校进行现场确认;也可以直接到校现场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现场确认。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了预报名,考生均须通过现场确认环节,才可以取得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详见第六条第㈡款第4项有关规定)。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xvtc.edu.cn
现场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2、报名时间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即日起可登陆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210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填报。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8:30至16:30)。
(二)现场确认
1、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0日至4月11日每天8:30至16:30。
3、现场确认地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若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免试条件的(详见第十条、第十一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或免试申请书。
(3)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人员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6、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7、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校招生就业处预先联系(电话:0373—3720888、3720999),我校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四)免收报名考务费。
七、体检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只招收男生,且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同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其中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能力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1、考试方式:现场测试,从13:30开始。
2、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 
					 时 间  | 
				
					 考核内容  | 
			|
| 
					 4月12日  | 
				
					 0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 
					 13:30-15:00  | 
				
					 职业能力  | 
			|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外地市考生及带队教师报销车费,学校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三)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分别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或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职业能力测试的免试,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十一、专业技能免试
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或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职业能力测试的免试,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 
					 时 间  | 
				
					 事 项  | 
			
| 
					 即日起至4月9日  | 
				
					 考生登录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到学校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通过现场确认。  | 
			
| 
					 4月10至4月11日  |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并登录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 
			
| 
					 4月12日  | 
				
					 文化课、职业能力考试。  | 
			
| 
					 4月16日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 
					 4月30日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 
					 4月30日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xxvtc.edu.cn/
十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888
十四、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十六、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七、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 编:453006
电 话:0373—3720999 3720888
网 址:http://www.xxvtc.edu.cn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