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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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2021-04-15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黑龙江省内符合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黑龙江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

  3、报考A、B类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外语只限英语、俄语)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且有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报考C类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包括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复转军人不设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标准。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包括39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类别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合计

1

建筑工程技术

A

150

6000/

A类合计1070

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A

60

6000/

3

工程监理

A

40

6000/

4

工程测量技术

A

10

6000/

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A

120

6000/

6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A

55

6000/

7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A

140

6000/

8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A

100

6000/

9

建筑设计技术

A

20

6000/

10

城镇规划

A

10

6000/

1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A

30

6000/

12

市政工程技术

A

40

6000/

13

给排水工程技术

A

40

6000/

14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A

10

6000/

15

环境工程技术

A

10

6000/

16

材料工程技术

A

60

6000/

1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A

50

6000/

18

电气自动化技术

A

40

6000/

19

数控技术

A

30

6000/

20

旅游管理

A

20

6000/

21

酒店管理

A

20

6000/

22

服装设计

A

15

6000/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B

10

6000/

B类合计690

2

计算机平面设计

B

15

6000/

3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B

20

6000/

4

网络施工与管理

B

20

6000/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B

20

6000/

6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B

20

6000/

7

园林技术

B

20

6000/

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B

50

9000/

9

室内设计技术

B

10

9000/

10

家具设计与制造

B

10

9000/

11

建筑经济管理

B

70

6000/

12

市场营销

B

35

6000/

13

物流管理

B

20

6000/

14

会计

B

20

6000/

15

建筑工程管理

B

70

6000/

16

工程造价

B

70

6000/

17

物业管理

B

30

6000/

18

市政工程技术

B

60

6000/

19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B

10

6000/

20

环境工程技术

B

10

6000/

21

旅游管理

B

40

6000/

22

酒店管理

B

40

6000/

23

服装设计

B

20

6000/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C

10

6000/

C类合计240

2

计算机平面设计

C

15

6000/

3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C

20

6000/

4

网络施工与管理

C

15

6000/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C

20

6000/

6

室内设计技术

C

10

9000/

7

家具设计与制造

C

10

9000/

8

市场营销

C

15

6000/

9

物流管理

C

10

6000/

10

会计

C

10

6000/

11

材料工程技术

C

10

6000/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C

10

6000/

13

数控技术

C

5

6000/

14

旅游管理

C

30

6000/

15

酒店管理

C

35

6000/

16

服装设计

C

15

6000/

 总计 

2000

  注:1、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根据省招办要求,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由生源地区(县)招生办负责受理,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补报名时间2016年3月第一周(具体以省招办公布日期为准)。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学院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6年3月20日(具体按省招办要求),网址:http://221.212.36.212/。

  2、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3、考生报名后,本人须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址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具体时间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4、考生本人须在2016年3月24日—25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B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40分、物理40分、化学40分、外语30分)、B类综合(数学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外语30分);思辨能力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数学50分、语文50分、外语50分);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3、报考不同类别的考生考(测)试分别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综合考试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思辨能力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技能专长测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考试时间以省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考(测)试内容

考(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测)试形式

文化课

(ABC类考生)

2016326

900——1100

120分钟

笔试

思辨能力

AB类考生)

2016326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计算机技能

C类考生)

2016326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技能专长测试

(ABC类考生)

2016327

800——1200

按实测要求

测试

2016327

1300——1700

  5、考(测)试地点:田径及篮球技能专长项目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和篮球馆测试,其他考试科目及测试项目均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测)试。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学院单招准考证参加考(测)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份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考生需参加完全部考(测)试科目且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4、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文化课综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5、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5915000   85915700

  纪检电话:  0451—85915511   8591637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cc.net.cn

  电子信箱: hjzyzsb@163.com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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