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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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开展提前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测试。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5)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后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学制

学费(年)

1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0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0

文理兼招

三年

4700

3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4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5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6

工程造价(公路造价)

50

文理兼招

三年

4700

7

市政工程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9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8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2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1

物流管理

100

文理兼招

三年

4700

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0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3

报关与国际货运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4

会计

85

文理兼招

三年

4700

15

空中乘务

6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7

通信技术

10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18

软件技术(嵌入式培养)

50

文理兼招

三年

7100

19

智能交通技术应用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0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1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2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5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4

建筑工程技术

45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6

建筑室内设计

4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7

园林工程技术

40

文理兼招

三年

5300

28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20

艺术类

三年

6800

29

室内艺术设计

20

艺术类

三年

6800

合计

1750

  注:1、根据考生报考及考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2、经物价部门批准,空中乘务专业学生入学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3500元/年。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itt.edu.cn)进入“提前招生报名系统”, 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时网上支付。

  4、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 6个专业志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5、通过文化联合测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普通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生、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费120元/生、艺术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生。考生须在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前通过学院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考试费支付。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下表:

科类

文化联合测试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类

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

艺术类

语文、数学、英语

图形+色彩

空中乘务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我院将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5分,C级50分,D级30分。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普通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艺术赏析能力,包括图形创想能力和色彩辨识能力。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

  3、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名单单独确定。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9日,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13日-15日。相关要求届时可在学院招生网查看。

  五、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免考类型

免考条件

折算分值

学业水平

必测科目等级为4A、3A1B、3A1C、2A2B、2A1B1C、1A3B且技术科目合格。

240

必测科目等级为1A2B1C、2A2C、4B且技术科目合格。

225

竞赛获奖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区(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240

发明专利

高中阶段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专利)。

240

表彰奖励

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等相关表彰奖励的考生。

240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

225

艺术特长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225

  1、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相应的折算分值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不再加分,同时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2、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需按程序报名学院提前招生,并于2018年3月5日前登陆学院招生网(http://zs.njitt.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电子照(校级表彰需附表彰文件电子照)。

  4、免考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将在学院招生网上予以公示。考生提交材料后可关注学院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5、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在4月13日-15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院审核(必测科目等级免考不需提供)。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8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特长的考生40名。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

40

  2、体育特长生的招生纳入普通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照正常流程报名我校提前招生并参加文化联测及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运动员;

  (2)取得地市级比赛前三名;

  (3)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

  来校申请体育特长生时须提交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考试通过后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3、体育特长生申请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申请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0日

  申请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3日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科类分别划线,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获得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未参加文化联合测试,按免考政策计分;如参加文化联合测试,按照免考和非免考两种方式分别计算总分,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该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职业综合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附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3)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5)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加5分投档。

  (7)高中阶段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8)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六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9)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10)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5分(按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与此项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加分)请于2018年3月5日前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电子照(校级表彰需附表彰文件电子照),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将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同一证书免考与加分不可重复使用,同类型证书不予重复加分。以上加分,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执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体育特长生来校申请报名

3月5日前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发送及资格审核

3月15日前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3月19日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各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月10日前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考试安排

4月13日

体育特长生考试、艺术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4月13-14日

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及体检

4月14-20日

体育特长生资格公示

4月15日

普通类专业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4月18日前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空中乘务专业体检合格名单

4月23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4月27日前

在学院招生网公布未完成专业及计划

4月29日前

完成申请调剂考生的录取,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5月中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邮箱:njcijjb@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和36号令的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njit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E-mail:zsjyc@njitt.edu.cn

  学院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 、025-86115809(传真)

  联 系 人:曹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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