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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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2021-04-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财发〔2015〕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8年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主持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完成。

  二、招生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报名时间及网址

  第一次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5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四、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小计 普文 普理 汉授美术 中职 备注
对口
1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40 5 5
30 机电类30 
2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20 10 10


3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20 10 10


4 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热工仪表) 10 5 5


5 市场营销 20 10 10


6 工商企业管理 20 10 10


7 物流管理 20 10 10


8 电子商务 20 10 10


9 食品生物技术 20 10 10


10 食品加工技术 20 10 10


11 食品营养与检测 20 10 10


12 药品生产技术 40 5 5
30 医学类30 
13 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产与营销) 20 5 5
10 医学类30 
14 应用化工技术(天然气生产及应用) 20 5 5
10 化工类10 
15 煤化工技术 20 10 10


16 工业分析技术 20 10 10


(产品质量监控与管理)
17 食品检测技术 20 5 5
10 化工类10 
18 环境工程技术 20 10 1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19 食品加工技术(乳品工艺) 30 15 15


20 食品加工技术(制糖工程) 10 5 5


21 制冷与空调技术 10 5 5


22 设施农业与装备 50 5 5
40 农学类40 
23 畜牧兽医 20 5 5
10 牧医类10 
24 畜牧兽医(宠物医疗与美容) 30 10 10
10 牧医类10 
25 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 30 5 5
20 旅游类20 
26 文秘 20 10 10


27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20 10 10


28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5 5
90 机电类90 
29 数控技术 20 10 10


3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10 10


31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10 10
10 机电类10 
32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10 10


33 金融管理 30 5 5
20 财会类20 
34 会计 100 5 5
90 财会类90 
35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70 5 5
60 汽驾类60 
36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5 5
10 汽驾类10 
3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0 10 10
10 汽驾类10 
38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师) 60 5 5
50 计算机类50 
39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 60 5 5
50 计算机类50 
40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 10 10


41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10 10 美工类10 
4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0

10 10 美工类10 
43 学前教育 290 5 5
280 幼师类280 
44 旅游管理 30 5 5
20 旅游类20 
45 烹调工艺与营养 20 5 5
10 烹饪类10 
46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20 10 10


47 互联网金融 20 10 10


48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20 10 10


49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0 5 5
20 计算机类20 
50 建筑室内设计 40 5 5
30 建筑类30 
总    计 1700 370 370 20 940

  五、考试

  1、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考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14日(校本部)

  考试地点:所有报考学前教育、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校本部(包头市青山区建华19号)参加面试和笔试。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乌海、阿拉善盟的考生在校本部(包头市青山区建华19号)考试。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赤峰、锡盟、乌兰察布市的考生在各盟市考点考试,2018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届时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二次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第二次网报情况,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考试。考试试题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50道题,每题2分,满分3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学前教育和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须提前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笔试考试,面试与笔试同步进行。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六、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

  七、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八、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2、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考试中发现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九、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邮编:014035

  3、联系老师:刘老师  秦老师  薛老师

  4、联系方式:0472-3163234、3163235、3163236

  5、学院官方网址:www.btqy.com.cn

  6、学校招生网址:http://btqyzs.goo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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