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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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须知
更新:2021-04-15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医保须知.doc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险须知

亲爱的同学:

你好,首先我们欢迎你选择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在这珍贵的三年时间里,希望你能够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有所成、并预祝你有个美好的未来!

大学生医疗保险是你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在此有必要向你一一说明。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院在校学生参加的是贵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的也是贵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请仔细阅读并了解我院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须知。以下我们整理的均是一些普遍和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解释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属于参保对象。

二、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的待遇

大学生在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的待遇有日常医疗待遇(即普通门诊)、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补助待遇以及大学生医疗救助待遇。

其中,大学生日常医疗待遇(即平时门诊看病费用)由贵阳市医保每年1月份根据高校上一年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直接拨付到学院,这笔资金只能用于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按照我院制定的补助办法,每生每年门诊看病费用的最高补助额度为200元,超过200元的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我院新生办理医保的程序

第一,由学院组织新生填报《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采集身份信息

第二,学院录入并审核参保信息

第三,向贵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

第四,参保成功

第五,发放和领取医疗保险卡

四、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负担两部分组成。具有贵阳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普通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政府补助80元;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重度残疾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政府补助110元。

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负担比例见下表:

征集对象

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

财政补助

备注

普通大学生

120元/人

40元

80元

 

享受低保待遇的大学生

120元/人

10元

110元

享受贵阳市低保待遇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代缴

重度残疾大学生

120元/人

10元

110元

 

五、办理医保需要的手续

学生每人提供免冠一寸彩照一张,上交到学院办理,属于以下情况的学生另需提供: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及户主页、已经审核的季度审核登记页复印件;

2、重度残疾大学生需提供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及复印件。

六、医保卡的办理、领取和停保

新生进校报到后,学院统一给予办理参保手续和发放医保卡,无需个人办理;

大学生参保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停保的,需自行持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或终止参保手续,办理终止参保后,医保卡自动失效。

七、我院在校学生医保报销的比例

日常医疗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学生个人承担30%,学院报销70%,根据学院制定的报销规定,每生每学年日常医疗报销费用最高为2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负担的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级别分为四个档次,医院级别越低,个人负担越轻,具体报销比例各级医院都有区别,具体情况可向学生工作处作详细咨询,在此不作介绍。

八、我院在校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学生日常门诊费用报销。我院在校学生必须持本人参保期间在贵阳市内非营利性医院看病获得的贵州省非赢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门诊收费票据原件和病历于规定时间到学生工作处进行报销;

第二,凡在集体、个体诊所、没有实行省、市医保的社区卫生所、营利性医院看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学生参保后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须由学生自行带上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清单、医保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参保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具体情况可向学生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九、其他

在校大学生首次参保的,从学校为其申报当月起按当年剩余月份缴费;正常参保后,每年9月-12月25日应申报缴纳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经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须先到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参加我院的医疗保险

已经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按照政策规定必须参加大学生医保,因二者都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参保上不存在冲突,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仍然可以足额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十、我院学生医保相关事宜办理时间以及地点

每周周二、周四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工作为医保报销、信息查询、咨询时间,其余时间恕不办理。

地  点: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851-8506027 

以上是我们对你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一些简单介绍,再次感谢你的耐心阅读!祝你生活愉快!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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