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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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目前我校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已上报,最终确定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以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审批公布的为准。

  一、 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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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报考艺术设计专业,三门学业水平(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考试科目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3. 美术类考生须参加2016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达195分及以上。

  4.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

  (二)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执行。

  三、 报考方法

  (一)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

  (二)2016年3月11日-20日,考生凭2016年高考准考证号(如尚未参加高考报名,可在3月16日-20日到所就读学校或所在市招办补报名)进入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202.104.205.213:82/)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建议直接用高考报名相片),填写的信息不完整视作报名不成功。

  (三)普通高中考生只可报考1所高职院校,报考我校的理科类考生可以报考2个理科类专业志愿,美术类考生只可报考艺术设计1个专业志愿。

  (四)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通过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考生所在各高中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3月25日前寄送材料至我校招生办(为防止报名资料遗失,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再办理。

  (五)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普通高中

毕业生

1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2016年江门职业技术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加盖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必需

2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学生所在学校公章)(复印件)

必需

3

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必需

4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笔试和面试时要验证身份证原件)

必需

5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应届高中生须提供在校生证明;往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必需

6

高考体检表(4月30日前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必需

  四、 考核办法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获得参加笔试资格,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试卷采用综合形式。考试内容涵盖普通高中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内容;综合文化考试时长为3小时。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

  2.分值设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2.1 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

  2.2参加综合文化考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考试地点、时间:

  3.1考试地点: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见准考证安排)

  3.2综合文化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2:00)

  3.3面试时间:4月9日—4月10日(暂定)

  4.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详见招生信息网:http://zsxx.jmpt.cn/)

  5.准考证:考生于4月6日开始可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阅考场安排情况,

  4月8日凭交费回执和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无效。

  五、 录取规则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综合文化考试+面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专业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已录取自主招生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转学,请考生慎重报考。

  (四)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但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若我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申请调整到普通高考录取计划中。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七、收费标准

  (一)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看专业计划表。

  (二)报考费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号》[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元/人)

合计(元/人)

笔试

面试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0

80

200

染整技术

120

80

200

应用化工技术

120

80

200

艺术设计

120

80

200

  收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3〕12号

  (三)报名收费方式和时间:

  1.交费方式:现场交费和银行汇款两种方式,若采用银行汇款的,请将汇款单以图片的形式上传到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或传真到我办,以便我们核对交费情况及打印发票。上传汇款单时间为3月29日前。

  (1)个人汇款:

  请在汇款单上的备注栏上注明:(A)报名顺序号,(B)本人姓名。

  (2)学校统一汇款:

  请在汇款用途上注明: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费,并注明报名人数,并将报名学生姓名传真至我办。学校统一汇款的统一开发票。

  (3)银行账户:

  开户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400167010105168833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营业部

  2.交费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5日前。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交考试费用的,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725289、3725908(兼传真)

  联 系 人:陈老师、欧阳老师

  电子邮箱:jmptzsb@163.com

  QQ群:1033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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