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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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一、学院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东莞市政府投资13.5亿元兴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依松湖,南望月山,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区位产业优势明显。

学院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全国一流现代化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以“瞄准市场、服务地方、强化技能、办出特色”为指导思想,秉承“崇德、笃行、精技、创新”的校训,依托东莞地方政策优势和产业环境,积极探索政校行企协同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校企合作,强化服务学生、企业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强化服务为目的,政校行企深度融合,抓质量工程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有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答考生问

1.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统称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由招生学院自主组织命题、考试、评卷、技能考试,选拔录取。

2.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身份有何异同?

答: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管理等方面与全国高考录取的考生身份完全相同,属国家任务生。

三、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备注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年

50人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二年

100人

 

学费:5500元每年每生;住宿费:1400元每年每生。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技能证书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

技能证书要求

证书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图形图像处理制作员(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制作(CorelDraw)、图形图像处理制作员(3dmax)、网页制作操作员(Dreamweaver)、网页制作操作员(Flash)、网页制作操作员(Fireworks)、网页制作操作员(Macromedia)、应用编程技术操作员、局域网管理员、计算机多媒体软件制作操作员、PC机组装调试与维修、数据库应用操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电子商务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计算机辅助设计制图员、专业排版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制冷设备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无线电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音响调音员、移动电话机维修员、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调试员、网络管理员、图像制作员、网络设备调试员、计算机装调员

中级(四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计算机证书、电子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

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车工、铣工、电焊工、电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工、磨工、镗工、铸造工、锻造工、热处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电切削工、数控线切割工、数控电切削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操作员级、数控铣工、数控车工

中级(四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机械证书、电工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1. 3月21日-3月25日前进行预报名,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往届毕业生自行)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按要求将此表填写完整和电子照片发到指定的邮箱zhangxf@dgpt.edu.cn

2.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 3月31日前进行确认报名。往届毕业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确认报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职学校组织报名并向我院提交“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和下列纸质报名材料: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张贴照片;

②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④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⑤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⑥注明所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⑦往届生才需要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中职学校打印《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盖章和学生报名材料一起交学院招生办公室;报考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4. 3月底前,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校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中职学校和考生按照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组织缴纳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等待学院寄发《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5.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6. 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专业

笔试费

技能测试费(元)

合计(元)

综合文化考试费(元)

专业综合理论考试费(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45

70

15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0

45

90

175


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和技能考试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中职学校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校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1591910000844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69-23306889。

7. 体检: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高校职院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安排:自主招生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考试大纲及命题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制订。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至5月10日,其中笔试时间为4月19日,技能测试时间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1.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自主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资格符合资料齐全方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2.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三科考试累计总分(包括附加分)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3. 考生加分条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省级优秀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九、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向广东省考试院报送章程和实施方案

2014年3月6日前

学院招生办

招生宣传发动,组织考生报名

2014年3月10日至24日

各中职学校

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试补报名

2014年3月中旬

市招生办、各中职学校

预报名,填写提交“报名汇总表”

2014年3月21日-3月25日

各中职学校、考生

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确认报名 

2014年3月31日前

各中职学校、考生,学院招生办

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2014年4月5日前

学院招生办

收取考试费,将转账凭证传真到招生办

2014年4月5日前

各中职学校、考生

编排试室,试室编排资料寄送省招生办审核后,发放准考证并通知学生赴考

2014年4月15日前

学院教务处、招生办

组织考生体检

2014年4月底

中职学校、考生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2014年4月30日前

学院招生办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完成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收集体检表

2014年4月19日至5月15日

学院教务处、各专家组、招生办

统计考生各科成绩和总成绩报省招生办公室并公布,根据生源质量报省招生办公室调整计划。

2014年5月18日前

学院招生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014年5月20日前

学院招生办

通过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系统录取考生并打印名册,到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的录取审核手续

2014年5月10日至20日

学院招生办

在学院网站开通录取查询

2014年5月下旬

学院招生办

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4年8月

学院招生办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1A203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传真号码:0769-23306889

电子邮箱:zhangxf@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邮编:523808

十一、各专业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附件:    

1.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流程图

2.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3.2014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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