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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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6-03-11

一、学校全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洞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林场路1号);春申湖校区(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十涧湖西路)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专业学院试点联合培养院校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公办学校

办学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陶庙镇学府路1号

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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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高职专业学院培养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陶庙镇

学府路1号。

七、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6年3月14日10:00至3月17日17: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或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如填报我校多个志愿,以提交的第一个志愿为准。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入学测试方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其他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详见省考试院网站(https://www.ahzsks.cn/zyyx/7231.htm)和微信公众号。

报考分类考试或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院校考试(测试)。符合免文化素质测试条件的考生按相应政策执行。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和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总分3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和测试大纲,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采用线下机考进行测试。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和测试大纲,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采用线下机考进行测试。

报考各专业须参加的职业技能考试类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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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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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校考缴费: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并填报我校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0日8:00至3月21日18:00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测试费6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校考。缴费办法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考生手机短信通知。测试费概不退还。

3.校考准考证打印:已完成测试费缴纳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8:00选择校考时间段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步骤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考生手机短信通知。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于3月31日17点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查询,如果考生对本人校考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2日15点前登录学校网站下载“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hnzyzjb@163.com邮箱(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成绩复核+姓名+身份证号”),逾期概不受理。成绩复核仅限查漏评、错统,宽严不查。复核无误不再单独回复考生。

(五)录取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退役军人入学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未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考生无录取资格。

九、录取办法

(一)预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入学测试成绩”,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根据“入学测试成绩”,在同一测试类型内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测试类型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3.高职专业学院。录取时按照单列计划、单独录取、遵循预录取或者递补录取规则。校本部和高职专业学院之间互相不调剂录取,学生须在对应培养地完成学业。

(二)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1号)和《安徽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6〕2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3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三)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1.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1号)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2.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1号)相关规定执行。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单列计划、单独录取,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做到应录尽录。已被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未填报专项计划院校志愿的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考生,不得纳入专项计划录取,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四)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1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科)专业的,请于2026年3月21日15点前填写《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提交至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安徽省淮南市林场路1号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1室)用于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流程见招生信息网通知。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资格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职业技能考试并予以录取。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

(2)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考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五)计划调整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六)录取确认

1.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2026年4月3日18:00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6年4月11日10:00-4月13日17:00登录网站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预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预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6年4月15日10:00-4月16日17:00登录网站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但放弃录取确认的递补预录取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分类考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随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并寄发。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https://zsxxw.hnvtc.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4-665600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4—6640567

(二)学校官网https://www.hn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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