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丽水市
专科 公办
进入官方网站 >> 招生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789770,2293387
学校概况
院校介绍
开设专业
院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招生计划
口碑评价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1-04-1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国家代码:128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校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邮政编码:323000

 三、招生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国内浙江、安徽、河南、云南、贵州、甘肃、福建、江西、江苏、湖北10个省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录取规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1.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2. 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

 3.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

 4.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年。

 5.会计、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

 6.工程测量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

 7.其他专业6000元/年。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专科(高职)。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2.传  真:0578-2293387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23000

 4.E-mail:zsc@lszjy.com

 5.院校网址:http://www.lszjy.com


系统使用说明
1、本查询系统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据请以学校官网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2、本站数据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送邮件至:448333373@qq.com,或点击【意见反馈】反馈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