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 2026 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 2026 年高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江北校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伯都讷街道工贸社区中山大街 820 号
江南开发区: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卡伦村委会和谐大街与西郭尔罗斯大路交汇处西行五十米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松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
表格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 / 每年) |
|---|---|---|
570102 | 学前教育 | 4500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000 |
570103 | 小学教育 | 4500 |
570310 | 体能训练 | 500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00 |
460103 | 数控技术 | 4500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 | 450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500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 |
410113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500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000 |
430304 | 氢能技术应用 | 待定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300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500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300 |
530701 | 电子商务 | 40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4000 |
410105 | 园艺技术 | 3300 |
410202 | 园林技术 | 3300 |
410303 | 畜牧兽医 | 5000 |
410301 | 动物医学 | 5000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5000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50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100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5000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5000 |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统一体检,考生须身体健康,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劝退。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室内艺术设计、氢能技术应用。
色觉异常 Ⅱ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护理、空中乘务、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氢能技术应用。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Ⅱ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护理、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对不适合就读专业的学生,引导其到对加分、降分考生按照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y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中山大街 820 号(邮编:138005)
联系人: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438-3166088、0438-3166222、0438-3166089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松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