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意见》(辽教发【2015】155号)、《关于开展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6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朴太红
副组长:赵艳杰、宋京花、朴志远、吴彩虹、李连实
成 员:王 昊、李 君、宝 航、杨全红、齐桂林、包海英、朱永玲、郑 帅、王 超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报名组、命题组、考务组、纪检组、录取组、安全保障组、秩序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表1:2025年单独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办学地点 | 学费(元) | 备注 | 招生对象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 | 阜新校区 | 35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70101K | 早期教育(师范类)* | 3 | 阜新校区 | 暂定4500 | 师范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阜新校区 | 暂定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阜新校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高中生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阜新校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阜新校区 | 4000 | 普通类 | 中职生 |
备注: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早期教育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只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其它专业不限。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学校按照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令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习。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方法
1、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lnnc.edu.cn/zsw进入202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12:00时-2025年4月10日下午16:00时,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下午16:00时。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完成缴费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官网上公布。
考生可于2025年4月11日-4月15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网址https://www.lnnc.edu.cn/zsw/)。
3、报名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后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缴费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2)考生缴费方式: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缴费完成即为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8:00-4月18日12:00。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到学校(阜新校区)招生就业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工作。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招收高中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招收中职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3、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
表2: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8:00—11:00 | 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中职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性测试 | 笔试 |
4、考试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育红路40号(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
5、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选择服从志愿的可在剩余计划的专业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调剂。
(二)考生成绩由语文、数学考试分数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性测试(中职生)分数三项之和组成总分。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高中生和中职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生可报考三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中职毕业生可报考四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顺序录取。
(五)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 21号)的要求于3月20日中午前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四、录取审核
(一)我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当考生与其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有重复预录取情况时,我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预录取结果。
(二)预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对预录取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在单独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确认预录结果的考生我校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规定,凡单招考试合格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4月22日15时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12时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我校不执行国家有关的加分政策。
六、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最终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价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表1:2025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标准:宿舍楼住宿费400元/年。
(二)退费办法:
根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150元/人/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
学校对孤儿减免学费和宿费,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绿色通道等。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18-2285066
附件:
1、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组设置安排.docx
2、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