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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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更新:2021-04-15

  根据《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6〕4号)的通知规定,为做好我院今年的单独招生的组织报名与考试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单招工作,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含“三校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 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及职责

  1、招生组

  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打印学生报名登记表、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制作并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2、考务组

  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 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并核定对应的分数,负责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

  3、纪检监察组

  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4、后勤服务组

  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工作,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负责校园环境卫生,负责校车接送工作。

  5、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单独招生专业、学制、人数、对象及收费标准

序号

系(部)

专业设置

计划招生数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1

冶金工程系

冶金技术

20

3

5000

2

材料工程技术

15

3

5000

3

机电工程系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3

5000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3

5000

5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15

3

5000

6

工程监理

20

3

5000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3

5000

8

机械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3

5000

9

数控技术

20

3

5000

10

信息管理系

电子商务

20

3

5000

11

会计电算化

20

3

5000

1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3

5000

13

工商企业管理

15

3

5000

14

应用电子技术

15

0

5000

  四、报考条件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2月29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方案以及网上报名入口网址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汇总并在网上公布(联系人:杨宏杨)。

  五、报考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6日。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http://www.jxyjxy.com网站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姓名、高考考生号(历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专业志愿、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六、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3月6日前。

  (二)审核办法:我院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于3月7~8日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审核(联系人:杨晓鹏)。

  (三)公布通过审核考生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月9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四)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看考场:拟参加我院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3月10-11日到我院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每一科目按100分计算,总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二)综合技能测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命题实施;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范围以学院公布的综合技能测试大纲为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参加 文化课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3月10-11日到在我院领取准考证,3月12日统一组织考试。

文化考试

3月12日上午

08:30~11:30

综合技能测试

3月12日下午

13:30~15:30

  2、考试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计分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符合综合技能免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在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80分;

  2、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6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20分;

  3、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6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4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00分;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220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报关员证、单证员证、国际贸易单证员证、贸易业务员证、物流职业经理证、职业经理人证、保险经纪人证、保险代理人证、程序员证等)。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按照文化课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两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步骤

  1、3月21日,试点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起,试点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3、被试点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 3月28-29日,试点院校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5、 3月31日,试点院校分别在院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及费用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338015

  联系电话:0790-68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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