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长春市
专科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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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03-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凯旋北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凯旋北路7666号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兴工路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兴工路1343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4、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5、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6、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7、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8、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9、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0、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12、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13、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16、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 17、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8、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9、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0、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1、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2、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3、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4、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校内资助还设立学业奖学金、技能大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执行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

(二)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

(四)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职单招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被录取考生需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cs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1929700、82633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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