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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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章程
更新:2026-01-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 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高新校区)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新湖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湖南省院校代号:470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伟人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湘潭,学院占地面积532.5亩。现设8个教学系部,开设35个专业,在校生近15000人。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录取操作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评卷评分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本院网站https://www.hnucc.com/和湖南城建职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本院招生类别分为以下五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体育特长生(详见附件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E类招生对象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等四类社会人员。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本院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要求,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13873103831,联系QQ:421019088,邮箱地址:421019088qq.com)。

拟报考D类和E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至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866,联系QQ:451497009或将原件扫描件发qq邮箱451497009)。

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一年以上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或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拟报考C类、D类和E类的考生,其资格须经本院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本院招生网(https://zsw.hnucc.com/)公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院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C类招生计划25人,D类招生计划10人,E类招生计划25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专业组一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6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智能建造技术

三年

4600

工程造价

三年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4600

现代物业管理

三年

4600

建筑设计

三年

7500

城乡规划

三年

4600

风景园林设计

三年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7500

市政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专业组二

安全技术与管理

三年

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导航与位置服务

三年

460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三年

4600

电梯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三年

4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智能机器人技术

三年

46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三年

460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输配电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管道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46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现代通信技术

三年

4600

集成电路技术

三年

4600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D类或E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本院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C类计划2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10人。

2.D类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

3.E类计划25人,智能建造技术专业10人;工程造价专业5人;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5人;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5人。考生可在上述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六条 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院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C类考生。由学院依据《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与B类考生使用同一张试卷),满分300分。C类考生专业测试详见附件《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D类和E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

4.D类和E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本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招生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本院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5日17:00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至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866,联系QQ:451497009或将原件扫描件发qq邮箱451497009)。学院将在招生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本院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本院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院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考试内容

3月14日4月11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语文、英语、数学

职业技能测试

90分钟

人文常识、职业素养、心理素养、专业知识素养

体育特长生测试

60分钟

所选运动项目的专业技能与身体素质

说明: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本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0日—13日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s://zsw.hnucc.com/),联系电话:0731-58662866,联系QQ451497009。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第一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C类、D类和E类的考生,如C类、D类或E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本院非C类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四个科目中任一科目缺考或者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C类考生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院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 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专业优先、再按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考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学考数学科目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B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数学科目成绩、语文科目成绩、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C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

3.D类和E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D类和E类考生录取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表格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二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本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电话:0731-58662805),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六条 本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本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本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58662805,举报邮箱:hnuccjw@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八条 资助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600元/人·年)、院学习奖学金(院特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期、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本院还积极帮助贫困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并提供充足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九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本院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方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岳塘区书院路42号

学院网址:https://www.hnucc.com/

招生网址:https://zsw.hnucc.com/

联系电话:0731-58662866/58660668

联系QQ:451497009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建职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纪检监督电话:0731-58662805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2026年单招章程,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项目

本院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25人。具体项目及计划数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计划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

男子

4

田径

男女不限

4

游泳

男女不限

3

跆拳道

男女不限

2

武术

男女不限

2

羽毛球

男女不限

2

乒乓球

男女不限

2

足球

男女不限

2

啦啦操

男女不限

1

网球

男女不限

2

 

排球

男女不限

1

总计划不超25人( 各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情况调整)

二、报考条件

1.须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近四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

3.近四年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4.具备第2点或第3点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三、报考流程

(一)资格审查

参加本院体育特长生单招测试的考生请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历老师13873103831,邮箱地址:421019088@qq.com。

所需材料如下:

(1)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特长项目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本院招生网(https://zsw.hnucc.com)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填报本院单招体育特长生志愿(C类)。

(二)网上报名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2.报考时间:2026年 2月26日8:00-3月4日17:00。

注意事项:本院体育特长生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请有意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学校中填报本院,并确定报考专业。

四、单招考试

(一)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6日—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本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0日—13日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s://zsw.hnucc.com),联系电话:0731-58662866,联系QQ451497009。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考试内容

3月14日

文化素质测试

90分钟

语文、英语、数学

体育特长生测试

60分钟

所选运动项目的专业技能与身体素质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所有体育特长生类别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与B类考生使用同一张试卷),满分300分。

(三)现场确认

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4日中午在本院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

(一)确认时间:2026年3月14日13:00- 14:00

(二)确认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一楼(102)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来校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

1.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4.特长项目等级证书原件。

五、专项测试

1.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各项目测试采用百分制评分,评分结果乘以3为最终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

2.体育特长生测试地点:学院体育馆、田径场(体育特长生依据项目需要安排具体地点)详细的测试时间、地点及流程请见学院单招网。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专项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特长生各项目测试内容及标准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与评分细则执行(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5.考生要注意测试期间的安全,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由考生本人负责。

6.测试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测试时间将在学院招生网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体育特长各项目的测试标准,划定各项目的专项测试合格线,体育特长各项目的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为180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2.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本院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10人。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两项成绩满分各为300分。

4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5.在录取过程中,如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依据分数优先原则行调剂录取。

6.未被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可以参加其他考生类别录取。

7.严禁考生替考代考、服用违禁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如发现以上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公示

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26年4月7日17:00在本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机制

本院纪检监察处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学院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本院纪检监察处反映,监督电话:0731-58662805。

十、联系方式

本院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公共基础课部共同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岳塘区书院路42号

学院网址:https://www.hnucc.com/

招生网址:https://zsw.hnucc.com/

联系电话:0731-58662866/58660668

联系QQ:451497009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建职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纪检监督电话:0731-58662805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本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

2.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考生自备测试所需的相关装备。

3.被录取为本院特长生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院运动队队员,必须遵守相关训练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若不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方案解释权属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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