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 临汾市
专科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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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更新:2026-04-02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临汾市政府举办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首期“双高计划”优秀建设单位、第二期“双高计划”建设学校。

学院是国家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建设单位、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数字产业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生物化工教指委主任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工作专委会主任单位、临汾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现设3个校区和6系2部,拥有4所产业学院、1所工匠学院(平阳工匠学院)、1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1个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拥有山西省“双师型”教师1人、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三晋技术能手4人,省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市职工创新工作室4个,院级博士工作站1个。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5%以上。

学院紧跟省市重点产业布局打造7大专业群,开设9大类36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高本贯通招生专业2个。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0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4个、国家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6个、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3个。

学院坚持以党建赋动能、以创新激活力、以融合求发展、以服务增效应,坚持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丰富办学内涵,打造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方阵前列。荣获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山西省“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省级平安校园、节水型高校、临汾市“市长创新奖”二等奖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脱贫先进个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山西最美科教工作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以高质量办学成果为临汾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贡献了职教力量。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性质:公办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 举办形式:全日制学习

6. 办学地点:

1. 埝下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城东埝下

2. 建设北路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北路113号

3. 鼓楼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号

7. 邮编:041000

8. 学院网址:https://www.lfvtc.cn

9. 咨询热线:0357-3087500

二、指导思想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是进一步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扩大高职院校招生单独权的重要举措。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专业上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或职业潜质、特长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以此全面指导、科学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研究单独招生工作总体部署及制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原则、划定录取控制线等重大事项。

领导组下设十个工作机构,组建报名、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纪检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文化素质考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审查、报名录取、监督检查、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2026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学制

专业代码

备注

园艺技术

4000

410105

畜牧兽医

4000

410303

宠物养护与驯导

4000

410309

机械设计与制造

4000

460101

工业机器人技术

4000

460305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00

460306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00

460609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000

460701

食品生物技术

4000

470101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00

510102

助产

5200

520202

药学

4000

520301

医学检验技术

5200

520501

医学影像技术

5200

520502

康复治疗技术

5200

520601

老年保健与管理

5200

520803

大数据与会计

4000

530302

电子商务

4000

530701

旅游管理

4000

54010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00

540106

舞蹈表演

4000

550202

视觉传达设计

4000

550102

音乐表演

4000

550201

工艺美术品设计

6000

550112

如单独招生计划还有剩余,余额计划将按照晋招考高〔2026〕3号文件规定,调整为统招计划继续招生。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山西省内已履行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2. 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录取。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

考生按照《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

考生须提供2026年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三)报名程序

1. 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凭考生号和密码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并根据网站提示打印资料。

2. 登录我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下“招生信息”窗口,点击“常用下载”(https://www.lfvtc.cn/zsc/cyxz.htm),下载打印《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 符合获奖加分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下“招生信息”窗口,点击“常用下载”(https://www.lfvtc.cn/zsc/cyxz.htm),下载打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获奖加分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

(四)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于4月9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埝下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城东埝下)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所有考生:①将《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粘贴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的高考数码照片)填好,按要求盖章。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③高考数码照片(在山西招生考试网点击“查看报名信息”,统一用A4纸黑白打印即可)。

2. 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若考生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真实,则学校将取消该生的单独招生录取资格。未按时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者,以中职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

3.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的证明。

4.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①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获奖加分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②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于单独招生报志愿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将《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获奖加分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我院招生处邮箱(lfzyjsxyzsc@163.com)。学院审核后,将于4月8日在学院官网上对获奖加分结果进行公示。

七、考试评价办法

(一)选拔模式

1.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2.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采用“面试+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均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3.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生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者、具有实践经历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命题,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二)文化素质及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总分为4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能力测试每科各100分。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0日

上午:8:30—11:30(语文、数学连续考试,8:30-10:00《语文》,10:00-11:30《数学》)

下午:14:00—17:00(英语、专业能力测试连续考试,14:00—15:30《英语》,15:30—17:00《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埝下校区教学大楼。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及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职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2026年4月9日8:00—18:00

考试地点: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埝下校区

注:未按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包含加分),录取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加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A对应93分、B对应78分、C对应63分、D对应48分,E对应35分。

2.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生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者、具有实践经历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平均值×30%+专业能力测试×10%+技术技能测试×60%+加分。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录取总成绩=面试×40%+职业技能考试×60%+加分。

八、加分政策

学院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山西省普通高考相关政策执行。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应加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录取办法

1.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再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具有实践经历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

3. 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并备案。

4. 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 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申请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二、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2、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fvtx.cn)进行公示。

3、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录取过程中,若有问题,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和申诉。

4、举报投诉电话:0357-3087777

5、举报邮箱:lrvtx_jubao@163.com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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