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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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更新:2026-03-12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  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  知》,《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继 续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 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 业潜质的优秀人才。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2026年单独 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实施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 监督。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 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  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  为组长,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综合监察室相关人  员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三、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 (高中、中职)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

生/年)

1

530305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3

5000

2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5000

3.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

5000

4

530701

电子商务

3

4700

5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5000

6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3

4900

7

530605

市场营销

3

4500

8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4200

9

590208

知识产权管理

3

5000

10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

4500

11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4700

12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4700

13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

5000

14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

4700

15

460105

工业设计(数字化设计)

3

4700

16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4700

17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00

18

460206

电梯工程技术

3

5000

19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

5000

20

540101

旅游管理

3

4200

21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5000

22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5000

23

540113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5000

24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4200

25

530810

供应链运营

3

5000

26

500209

交通运营管理

3

4500

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通过为准。

2.*标专业为新增专业,学费暂定,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3. 中职生报考不限专业。

2.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

(中职对口升学)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生/年)

1

550112

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化产品设

计 )

3

7000

2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3

7000

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通过为准。

2.各专业学费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3.只限中职生报考,不限专业。

(三)入学后相关政策规定及毕业证书说明

单独招生为计划内招生,学生入学后与全国普通高考统 招学生统一管理,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高职专科毕业 证书。

(四)报考条件

1.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考生。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 生计划表》。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  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 规定的免试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试申请,并接受资  格审查。

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 一 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 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 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3.报名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 考生慎报。

(五)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

单招考生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时—4月10 日16:00时;

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3月17日—3 月27日16:00时。

2.报名方式: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端口报名,同时在学  校招生网“招生信息”栏目下载《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考  生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期内送交到 我校。

3.志愿设置:

高中、中职类设置六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中职对口升学类设置两个有顺序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4.报名程序:

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w.Inemci.com),  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用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和本人姓名 注册。

第二步:登录。使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好的密码进行登 录。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修改报名信息表(如无需修改此步骤可省略)。

5.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单招考生报名 资格审核结果,将于4月1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独 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审核由省教育厅统一组 织实施。

6.确认及缴费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纳报名及考务费共计12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  弃考试资格。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 费处理。

单招考生缴费时间:3月11日9:00—4月10日16:00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 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要求。

(七)命题管理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  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  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  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命题管理办法和机考命题管理办法。

考试方式:高中、中职类采取闭卷上机考试的方式;中 职对口升学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 方式。

(八)考试科目及形式

高中、中职考生:高中、中职类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三科,语文60分和数学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中职对口升学类考试包括语文、数  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考核四科,语文40分、数学30分及英 语30分,专业技能考核100分,总分200分。

高中、中职类采取闭卷上机考试的方式;中职对口升学 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九)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参加考试。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表

考试日期

考生类别

考试内容

时间安排

4月18日

高中、中职

考生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8:30-15:30

中职对口升

学考生

语文、数学、英语

8:30-11:30

专业技能考核

13:30-15:00

注: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

(十)录取办法

1 . 录取时间:

单招考生预录取:4月26日前发布成绩及预录取结果,  考生可登陆学院 (https://zsw.lnemci,com/)          招生网查询考 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2.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  格。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优先(即专业清)” 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未满服从志愿按分数优先原    则录取。

(3)高中、中职类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  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 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排序录取。

如果成绩排序都一样,而录取指标不足,则由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依次录取。

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辽宁省招生考  试办公室备案。预录取名单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后, 形成正式的录取名单。

3.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登陆学校(https://zsw.Inemci.com/) 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特别提示: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 业,也不能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

(十一)申诉举报方式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28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 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复核流程,按程序申请。

学院设有申诉举报电话:

举报、申诉电话:024-88109356(纪委综合监察室) (十二)招生宣传渠道及联系方式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QQ 群等媒体发布。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电话:024 -89872456   89710533        (招生就业处)

传真:024-89871386    (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lnemci.com/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一经  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  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  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相关事宜

1.报名审核及考试录取等环节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辽宁  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单独招生不执行加分政策。

2.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 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在  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 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校鼓励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级专业类职业技能比 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对在赛事中获  奖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获得国家级荣  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  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  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 、二、三等奖的个人,  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  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  校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制度:在校学习期间,品学 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  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学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  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辽宁省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 政策执行。

4.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 人间10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

5.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教发

[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6.考试期间应急情况处理详见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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