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 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 知》,《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继 续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 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 业潜质的优秀人才。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2026年单独 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实施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 监督。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 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 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 为组长,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综合监察室相关人 员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三、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 (高中、中职)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 生/年) |
1 | 530305 |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 3 | 5000 |
2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5000 |
3.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3 | 5000 |
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4700 |
5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5000 |
6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4900 |
7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4500 |
8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4200 |
9 | 590208 | 知识产权管理 | 3 | 5000 |
10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4500 |
11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4700 |
1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4700 |
13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5000 |
14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4700 |
15 | 460105 | 工业设计(数字化设计) | 3 | 4700 |
16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4700 |
17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4500 |
18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5000 |
19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3 | 5000 |
2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4200 |
21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5000 |
22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5000 |
23 | 540113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3 | 5000 |
24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4200 |
25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3 | 5000 |
26 | 500209 | 交通运营管理 | 3 | 4500 |
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通过为准。
2.*标专业为新增专业,学费暂定,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3. 中职生报考不限专业。
2.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
(中职对口升学)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1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化产品设 计 ) | 3 | 7000 |
2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7000 |
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通过为准。
2.各专业学费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3.只限中职生报考,不限专业。
(三)入学后相关政策规定及毕业证书说明
单独招生为计划内招生,学生入学后与全国普通高考统 招学生统一管理,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高职专科毕业 证书。
(四)报考条件
1.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考生。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 生计划表》。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 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 规定的免试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试申请,并接受资 格审查。
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 一 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 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 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3.报名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 考生慎报。
(五)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
单招考生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时—4月10 日16:00时;
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3月17日—3 月27日16:00时。
2.报名方式: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端口报名,同时在学 校招生网“招生信息”栏目下载《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考 生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期内送交到 我校。
3.志愿设置:
高中、中职类设置六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中职对口升学类设置两个有顺序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4.报名程序:
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w.Inemci.com), 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用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和本人姓名 注册。
第二步:登录。使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好的密码进行登 录。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修改报名信息表(如无需修改此步骤可省略)。
5.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单招考生报名 资格审核结果,将于4月1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独 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审核由省教育厅统一组 织实施。
6.确认及缴费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纳报名及考务费共计12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 弃考试资格。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 费处理。
单招考生缴费时间:3月11日9:00—4月10日16:00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 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要求。
(七)命题管理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 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 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 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命题管理办法和机考命题管理办法。
考试方式:高中、中职类采取闭卷上机考试的方式;中 职对口升学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 方式。
(八)考试科目及形式
高中、中职考生:高中、中职类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三科,语文60分和数学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中职对口升学类考试包括语文、数 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考核四科,语文40分、数学30分及英 语30分,专业技能考核100分,总分200分。
高中、中职类采取闭卷上机考试的方式;中职对口升学 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九)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参加考试。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表
考试日期 | 考生类别 | 考试内容 | 时间安排 |
4月18日 | 高中、中职 考生 |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 8:30-15:30 |
中职对口升 学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8:30-11:30 | |
专业技能考核 | 13:30-15:00 |
注: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
(十)录取办法
1 . 录取时间:
单招考生预录取:4月26日前发布成绩及预录取结果, 考生可登陆学院 (https://zsw.lnemci,com/) 招生网查询考 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2.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 格。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优先(即专业清)” 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未满服从志愿按分数优先原 则录取。
(3)高中、中职类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 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 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排序录取。
如果成绩排序都一样,而录取指标不足,则由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依次录取。
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辽宁省招生考 试办公室备案。预录取名单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后, 形成正式的录取名单。
3.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登陆学校(https://zsw.Inemci.com/) 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特别提示: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 业,也不能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
(十一)申诉举报方式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28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 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复核流程,按程序申请。
学院设有申诉举报电话:
举报、申诉电话:024-88109356(纪委综合监察室) (十二)招生宣传渠道及联系方式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QQ 群等媒体发布。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电话:024 -89872456 89710533 (招生就业处)
传真:024-89871386 (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lnemci.com/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一经 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 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 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相关事宜
1.报名审核及考试录取等环节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辽宁 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单独招生不执行加分政策。
2.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 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在 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 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校鼓励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级专业类职业技能比 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对在赛事中获 奖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获得国家级荣 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 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 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 、二、三等奖的个人, 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 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 校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制度:在校学习期间,品学 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 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学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 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辽宁省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 政策执行。
4.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 人间10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
5.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教发
[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6.考试期间应急情况处理详见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