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4342
三、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地址:芜湖市三山区浮山路68号
六、招生计划: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900人。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
计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 向中 职 |
||||
合计 |
三年 |
900 |
750 |
150 |
||
56010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装备制造类 |
60 |
60 |
0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装备制造类 |
115 |
90 |
25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装备制造类 |
90 |
90 |
0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三年 |
装备制造类 |
125 |
100 |
25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110 |
80 |
30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财经商贸类 |
145 |
120 |
25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 |
财经商贸类 |
115 |
90 |
2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财经商贸类 |
80 |
80 |
0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旅游类 |
60 |
40 |
20 |
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七、测试形式与成绩
报考我院的考生,通过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课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到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
总成绩=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课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总成绩=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课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一)测试内容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思想品德、基本常识等,测试时间为60分钟,测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50分。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50分。
(二)测试时间
1、4月16日8:00-17:00考生报到确认,领取准考证。
现场需要提交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4月17日9:30-10:30进行测试。
(三)测试地点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校长实名推荐学生录取
校长实名推荐学生录取,根据《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细则》(附件1)具体实施。
(二)免试入学录取
通过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课素质测试,成绩超过资格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我院职业适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中职毕业生将直接录取到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高中毕业生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招生计划直接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在校级及以上级学科竞赛、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一项及以上政府认定核发的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高中或中职阶段担任过班干部、校学生会干部或学校允许组建的社团干部的考生(均要出具校级证明材料)。
(三)参加测试的考生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根据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3、过程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考生信息。考生所有填报信息或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时间安排
3月1日-4日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网上报名,填报我院;
3月1日-4月15日寄送校长推荐申请、免试申请和证明材料;
4月15日现场审核免试考生材料,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4月15日17:00前公布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测试对象名单”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名单”;
4月16日8:00-17:00考生报到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17日9:30-10:30进行测试;
4月18日-4月24日在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4月25日前预录取名单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28-29日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确认录取我院;
5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在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二)费用说明
1、报考我院考生免收测试费;
2、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特别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
(三)章程说明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18928 0553-3916592 18155373300 (2月15日—5月1日工作时间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