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时间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日 — 3月29日 24:00 前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zs.msvtc.net网上报名 。
2、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中职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
3、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完成后,及时打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粘贴考生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诚信签名。
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簿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二寸)4张。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办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
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合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合卷,总分300分(三科分数权重为5 : 2 : 3)。
(二)面试
1、普通类考生的面试满分为20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的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及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等。
录取规则
(一)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三)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提出申请,经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后免试录取。
(四)2015年4月16日前,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5年4月21日—27日,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五)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2015年4月28日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当年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经正式录取备案的考生,仍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三)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五)坚持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1日—3月29日24:00前,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5年4月1日,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5年4月8—9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2015年4月10日18:00前,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5年4月11日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笔试。2015年4月11日13:00开始考生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六)2015年4月16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5年4月16日—17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2015年4月19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九)2015年4月21日—27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2015年4月28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