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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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学院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学院目前共有教职工448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正高职称7人,副高职称66人,中级职称137人。现设有34个高职高专专业,15个五年制高职专业,28个中专中职专业,目前在校生规模近万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旅游管理系、师范教育系、传媒艺术系、音乐与舞蹈系、预科教学部、公共教学部、护理系11个教学单位。建有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建有机械加工实训车间、汽车维修实训车间、建筑力学实验室、3D模拟导游实训室、环境工程实验室、化工仿真实训室、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室等一流的校内实验实训室。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培养,与奎屯市联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园,免费为有志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场地、设施和相关培训;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为学生提供10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培训鉴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多次在全国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推行“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2017、2018、2019连续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1%以上。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我院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900人,其中普通类425人、单列类50人、双语类265人、民语言类160人,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2020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

系部名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科类

学制

小计

计划类型

备注

普通类

单列类

双语类

民语言类

传媒艺术系

1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理兼

3

25

25





2

580401

现代纺织技术

纺织工艺与设备管理

文理兼

3

30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3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机电工程系

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

3

55

25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5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

3

45

25

5

15



6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建筑工程系

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方向

文理兼

3

55

2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8

540502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方向

文理兼

3

55

25

5

15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9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施工方向

理工

3

35

25


10



经济与旅游管理系

10

640101

旅游管理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1

630903

物流管理


文理兼

3

40

25


15



13

630802

移动商务

移动商务营运与管理

文理兼

3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石油与化学工程系

14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5

570203

石油化工技术


理工

3

45

25

5

15



16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文理兼

3

40

25


15



园林园艺系

17

510202

园林技术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8

540106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兼

3

60

25

5

15

1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9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文理兼

3

40

25


15



音乐与舞蹈系

20

6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

3

60

25

5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合计:

900

425

50

265

160


备注: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2020年“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报名程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网报时间:4月30日10时至5月8日18时(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学院于5月10日—11日(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信息数据库。

五、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春玺

副组长:张文汇

成  员:哈布力哈什·哈布里巴依  隋云吉宋彩凤  岳劲松  吾扎提·肯加尔克 吴朋泽

业务负责人:王静易元斌  林晶

六、录取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我院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于5月12-15日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择优录取。

(一)科目及分值。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三)公示录取名单。录取后,我院将于5月16-22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四)相关事项。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院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要在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各项规定,做好录取场所的卫生、消毒,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并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处突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院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护理专业:3900元/年;

(三)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以自治区物价部门标准为准)。

十、奖、助、贷措施

(一)2018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41%,2019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8000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5000元/学年。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6000元/学年。

4.学院设立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3)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一、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二)邮编:8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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