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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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6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更新:2026-02-14

一、院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 2080 号;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 2360 号;数字建造学院、市政 与生态工程学院、城市运营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人工智 能应用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食品与旅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就读校区如有调整以学校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三、招生层次

■ 专科 (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类型

■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6 年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 1300 名,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1。 无男女比例限制;护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健康管理(医学美容)专业色盲、色弱不招,口吃、弱视不宜。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6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4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本校 2026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根据市教委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8:30 统一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如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各类别考生测试科目:

考生类别

报考专业

对应测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以下简称“齐全高中生”)

普通类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

艺术类专业

素描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齐全三校生”)

普通类专业

素质技能测试

艺术类专业

素描

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等(以下简称“其他考生”)

普通类专业

统一入学测试+

素质技能测试

本市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

(以下简称“新疆中职班”)

普通类专业

素质技能测试

   十二、录取规则

(一)“综评试点班”相关规则见附件 2。

(二)“免笔试,面试入学”相关规则见附件 3。

(三)“低视力学生”相关规则见附件 4。

(四)“统一测试”相关规则:

1、“齐全高中生”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满分700分。

录取规则1.png

2、“齐全三校生”考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相应等级折算分值详见下表)。录取规则2.png

3、“其他考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录取规则3.png

4、“新疆中职班”考生按照“齐全三校生”考生相同的方式选拔,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规则4.png

5、各类别缺额计划调整说明

若“齐全高中生”“齐全三校生”及“其他考生”中有缺额计划,按“齐全三校生”“齐全高中生”“其他考生”顺序依次调整。

(五)退役军人的考试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六)保送入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 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 元/人 

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为 50 元/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沪价费〔2006〕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工作日 9:00—16:0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 

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城建招生 

咨询电话:021-56607139(工作日 9:00—16:00)

十七、其他须知

1.被 2026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6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考生须于 2026 年 3 月 7 日9:00—21:00,3 月 8日9:00—15: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 3 月 13 日9:00—20:00,3 月 14 日9:00—15: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缴费。 

3.报考本校并须参加统一测试(笔试)的考生,请于 3 月 19 日12:00 起,登录学校官网(www.succ.edu.cn)点击首页飘窗,下载笔试准考证。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的考生,以及不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5.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因特殊情况,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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