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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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更新:2021-04-15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表(拟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科类 学费
元/生/年
1 健康管理 3 50 文理 5000
2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30 文理 5000
3 保险(医疗保险实务) 3 50 文理 4500
4 家政服务与管理 3 30 文理 5000
5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30 理工 5000
6 医学生物技术 3 30 理工 5000
7 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3 60 文理 5000
8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3 40 理工 5000
9 护理 3 30 文理 5000
10 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 3 90 理工 5000
11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3 40 理工 5000
12 口腔医学技术 3 60 理工 5000
13 医学营养 3 60 文理 5000
14 中医康复技术 3 60 文理 5000
15 康复治疗技术 3 30 理工 5000
合计

69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填报志愿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要求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自愿。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

志愿设置:最多可填报六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26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yyzyxy.com(招生信息栏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于2017年4月1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6.报名考试费: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形式。

7.考生在4月6日至7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8日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方式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占30分)、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语文的30%。

学院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考试日程安排: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7年4月8日 8:30-9:30 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
9:40-10:40 数学
10:50-11:50 英语

3.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2.如需了解相关专业介绍,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3.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含免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享受高职高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六、录取工作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单招报考及咨询联系电话 024-89829368、024-89800928、024-8982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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