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辽宁 沈阳市
专科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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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1-04-1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663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593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70.34万元,图书31.5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4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⑵ 省政府奖学金;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⑷ 国家助学金;⑸学院奖学金。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以内,在辽宁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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