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辽源市
专科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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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更新:2025-03-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光明大街777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急救援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中德诺浩班)每生每学年7500元;

导游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清大协力班)每生每学年7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助产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中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德标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照顾加分项。我校执行国家及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承认省级招考机构加分政策。

2、高职单招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临床医学、助产、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新能源汽车技术共14个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满额为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3、高职对口升学专业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院的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计划数,实行“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

4、优先级别。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yv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光明街777号,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5210125,5210126,5210127,5210128,5210129,5210198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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