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院)全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主校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6号(二校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南路与晓塘中路交叉口(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院)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单招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各项考试规定、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开办高职专业24个,现有学生近11000人,学院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30余人。学院多次荣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拥有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省一流特色专业群、2个湖南省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全国机械行业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计划(A档)建设单位,是教育部“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现代学徒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校(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试大纲发布、考生资格审核和录取操作等工作,学校(院)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和考试实施等工作,质量监督处负责评卷、评分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校网站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云平台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招生对象为田径、体育舞蹈、健美操、篮球、羽毛球五个项目的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考生),具体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类别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可以选择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服从,表示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要求(具体见附件一),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学校(院)招生就业处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595363、58595881,联系QQ:800121068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邮箱303559953@qq.com)。
拟报考D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到学校(院)招生就业处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595363、58595881,联系QQ:800121068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邮箱303559953@qq.com)。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体育特长生或退役军人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和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C类或D类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经学校(院)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以上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hndqzyjsxy.zs.bysjy.com.cn/发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C类,招生计划15人;D类,招生计划3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专业组一 | 电梯工程技术 | 506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
专业组二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4600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4600 |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600 |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4600 | |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 4600 | |
专业组三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0 |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4600 | |
专业组四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0 | |
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0 | |
专业组五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电子商务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3500 |
注:1.学院各专业均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或D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C类计划1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D类计划3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第十六条 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院)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C类考生。由学校(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为体育特长生技能测试,测试详见附件《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D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A、B、C类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D类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体育特长生技能测试成绩。
4.D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招生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hndqzyjsxy.zs.bysjy.com.cn/)公布。
1.A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学院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B类考生:往应届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学院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技能。
3.C类考生: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参照B类考生的考试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特长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4.D类考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参照上述B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院)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校(院)办公楼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595363、58595881,联系QQ:800121068。学校(院)将在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院)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次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若第一次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院)(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院)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内容 |
3月14日 | 文化素质测试 | 90分钟 | 语文、数学、英语 |
职业技能测试 | 90分钟 | A类考生: 通用技能(政治、信息技术、历史) B类考生:通用技能(政治、信息技术、历史)+职业技能 C类考生:体育特长生专项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D类考生:通用技能(政治、信息技术、历史)+职业技能 |
说明: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次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7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2日—13日自助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hndqzyjsxy.zs.bysjy.com.cn/,缴费咨询电话:0731-52810294(财务处),打印准考证联系电话:0731-58595363、58595881,联系QQ:800121068。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次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C类和D类的考生,如C类或D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可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院)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 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学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学考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学考语文科目成绩、学考数学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B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语文科目成绩、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C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项特长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语文科目成绩、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规则详见附件《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D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等各部分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院)有关规定办理。在组内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D类考生录取后,学校(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九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面试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一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院)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三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院)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学校(院)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五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52810212,举报邮箱:hndqzjc@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九条 资助政策,学校(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企业定向培养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等,金额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院)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四十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体育特长生、退役军人)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院)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四条 学校(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学校(院)网址:http://www.hndq.edu.cn/
招生网址:https://hndqzyjsxy.zs.bysjy.com.cn/
联系电话:0731-58595363、58595881
联系 QQ:800121068
招生微信公众号:gh_ad5d13630330(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云平台)
纪检监督电话:0731-52810212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一: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体育特长生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文件要求和《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结合学校(院)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15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 项目 |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 计划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 | 各项目男女不限 | 3 |
舞蹈 | 体育舞蹈(男女不限) | 4 | |
健美操 | 健美操(男女不限) | 3 | |
篮球 | 男子篮球 | 3 | |
羽毛球 | 羽毛球(男女不限) | 2 | |
合计 | 15 |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无伤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团体(主力队员)和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特长生;
(3)高中阶段,获得市州级比赛团体(主力队员)前三名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特长生。
3.考生提供的证书和奖项必须与所报专业特长类别相同,以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原件为准。如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考生须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4.我校体育特长生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请有意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学校(院)中填报我校,并确定报考专业。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报考时间:2026年2月26日8:00-3月4日17: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获得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比赛成绩册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2号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11101,收件人:彭湖淼,联系电话 18673254126 ),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3日9:00—4日17:00在我院专项测试开始前至学校(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1.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身份证原件;3.特长项目等级证书原件;4.竞赛获奖证书原件;5.报考条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六、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6年3月14日(详见准考证),测试地点先在足球场检录后依据项目需要安排具体地点。
2.测试流程及方式、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学院单招网。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26年2月7日前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在计划数的基础上分别不超过2人。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可依以下项目顺序及计划数进行调剂录取,体育特长具体的调剂项目顺序为:体育舞蹈、健美操、羽毛球、篮球、田径。
4.未被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了我校普通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还可以参加普通类录取。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31-52810212。
十一、联系方式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招生、教务、体育相关院系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老师15200385590。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5日
附件:
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田径考核标准:
男生:
项目标准 | 300~270(分) | 267~240(分) | 237~210(分) | 207~180(分) | 177以下(分) |
100米 | 11〞~11〞29 | 11〞30~11〞40 | 11〞41~11〞69 | 11〞70~11〞99 | 12〞以上 |
400米 | 50〞~52〞99 | 53〞~54〞49 | 54〞50~55〞99 | 56〞~57〞99 | 58〞以上 |
800米 | 2ˊ03〞~2ˊ07〞 | 2ˊ0〞8~2ˊ12〞 | 2ˊ13〞~2ˊ15〞 | 2ˊ16〞~2ˊ19〞 | 2ˊ20〞以上 |
5000米 | 17ˊ~17ˊ59〞 | 18ˊ~18ˊ59〞 | 19ˊ~19ˊ59〞 | 20ˊ~20ˊ59〞 | 21ˊ以上 |
跳远 | 6.6m~6.41m | 6.4m~6.21m | 6.2m~6.01m | 6.0m~5.91m | 5.9m以下 |
三级跳远 | 13.8m~13.51m | 13.5m~13.00m | 12.9m~12.51m | 12.5m~12.01m | 12m以下 |
跳高 | 2m~1.81m | 1.8m~1.71m | 1.7m~1.61m | 1.6m~1.51m | 1.5m以下 |
铅球 | 13m~12.1m | 12m~11.5m | 11.4m~11.1m | 11m~10.5m | 10.4m以下 |
铁饼 | 40m~36m | 35m~32m | 31m~30.5m | 30m~29.5m | 29m以下 |
标枪 | 50m~45m | 44m~41m | 40m~38m | 38m~36m | 35m以下 |
女生:
项目标准 | 300~270(分) | 267~240(分) | 237~210(分) | 207~180(分) | 177以下(分) |
100米 | 13〞~13〞29 | 13〞30~14〞 | 14〞01~14〞29 | 14〞30~15〞 | 15〞01以上 |
400米 | 1ˊ03~1ˊ07〞 | 1ˊ08~1ˊ10〞 | 1ˊ11~1ˊ13〞 | 1ˊ14~1ˊ15〞 | 1ˊ15〞以上 |
800米 | 2ˊ35〞~2ˊ45〞 | 2ˊ46〞~2ˊ50〞 | 2ˊ51〞~3ˊ10〞 | 3ˊ11〞~3ˊ14〞 | 3ˊ15〞以上 |
3000米 | 12ˊ30〞~13ˊ30〞 | 13ˊ31〞~14ˊ | 14ˊ01〞~14ˊ49〞 | 14ˊ50〞~15ˊ29〞 | 15ˊ30〞以上 |
跳远 | 5m~4.81m | 4.80m~4.51m | 4.50m~4.31m | 4.30m~4.01m | 4m以下 |
三级跳远 | 11m~10.51m | 10.50m~10.21m | 10.20m~10.01m | 10m~9.81m | 9.8m以下 |
跳高 | 1.5m~1.36m | 1.35m~1.3m | 1.29m~1.25m | 1.24m~1.20m | 1.2m以下 |
铅球 | 10.5m~10.1m | 10m~9.5m | 9.4m~9.1m | 9m~8.5m | 8.4m以下 |
铁饼 | 30m~26m | 25m~22m | 21m~19m | 18.5m~18.1m | 18m以下 |
标枪 | 30m~26m | 25m~22m | 21m~19m | 18.5m~18.1m | 18m以下 |
(二)体育舞蹈考核标准
1、测试内容
形体形态、基本功测试、国标舞作品测试。
2、考核标准
(1)观察形体形态,满分60分。
(2)基本功测试,满分90分:
主修拉丁舞的考生进行拉丁舞基本功测试,测试内容:伦巴舞基本动作(库卡洛恰、前进后退步),考生自己数节奏。
主修摩登舞的考生进行摩登舞基本功测试,测试内容:华尔兹基本动作(左转步、右转步)考生自己数节奏。
(3)国标舞作品测试,满分150分:
摩登舞或拉丁舞中任选一支舞进行测试,舞曲由考生自己播放。舞蹈时间在2分钟内。舞蹈具备一定编排性、艺术性及难度的单人舞蹈。
(三)健美操考核标准
1、测试内容
形体形态、基本能力、成套展示。
2、考核标准
(1)观察形体形态,满分60分。
(2)基本能力测试,满分60分:
测试方法:击掌俯卧撑(男)、俯卧撑(女)
评分标准:
测试成绩 | 10个 | 9个 | 8个 | 7个 | 6个 | 5个 | 4个 | 3个 | 2个及以下 |
评分标准 | 60分 | 54分 | 48分 | 42分 | 36分 | 30分 | 24分 | 18分 | 12分 |
(3)成套展示,满分180分:
自编成套动作展示健美操,时间在2分钟内,其中艺术分60分、完成分60分、成套组成分60分。
(四)篮球考核标准
1、测试内容
助跑单脚起跳摸高、90秒自抢篮板投篮、往返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2、考核标准
(1)助跑单脚起跳摸高60分
测试方法:行进间单脚起跳、手臂触及篮圆外沿,测量摸高成绩,每人跳2次,取得最好成绩。3.35米满分,每低5CM递减3分。
(2)90秒自抢篮板投篮60分
测试方法:外线队员在三分线外投篮,自投自抢要求投篮次数达10次以上,内线队员在限制区外投篮要求出手次数达14次以上,不能刻意只投擦板球(达不到投篮次数不计成绩)计算投中次数,每人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评分标准
外线:
测试成绩 | 7中 | 6中 | 5中 | 4中 | 3中 | 2中 | 1中及以下 |
评分标准 | 60分 | 52分 | 44分 | 36分 | 28分 | 20分 | 12分 |
内线:
测试成绩 | 11中 | 10中 | 9中 | 8中 | 7中 | 6中 | 5中 | 4中 | 3中及以下 |
评分标准 | 60分 | 54分 | 48分 | 42分 | 36分 | 30分 | 24分 | 18分 | 12分 |
(3)全场快速运球上篮(秒)60分
测试方法:持球从球场端线外听信号(开始计时)运球至对面篮下行进间上篮、抢到篮板球后,用运球返回至篮下,行进间上篮,球进篮圈停表,往返二次上篮都中才算成绩,每人二次,取得最好成绩。11秒以内满分,每增加0.1秒减1分。
(4)实战能力120分
测试方法:分队教学比赛“三对三”双方采用人盯人防守。
评分标准:根据比赛表现给予适当分数。
(五)羽毛球考核标准
1、测试内容
发球、击高远球、搓球、实战能力。
2、考核标准
(1)发球60分:
正手发后场高远球
技评:以握拍、发力、击球的高度、弧度、落点的稳定性以及规则要求评定。球落在对方场地的端线和双打的后罚球线之间,发10个球,每成功一个计2分。
(2)击高远球60分:
技评: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拍面、击球点、球的高度、弧度、落点及规则要求评定。球落在对方场地的端线和双打的后罚球线之间,每球2分,10个球,共20分。
(3)搓球60分:
技评: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拍面、击球点、球的高度、弧度、落点及规则要求评定。测试者站在中线的位置,上网搓正反球,球落在对方场地网前的20——30CM之间,每球2分,10个球,共20分。
(4)实战能力120分:
根据比赛表现给予适当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