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西安市
专科 民办
进入官方网站 >> 招生电话:029-82619336
学校概况
院校介绍
开设专业
院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招生计划
口碑评价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更新:2021-04-15

为保证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办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高)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二、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招生专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理兼收)、计算机网络技术(理)、软件技术(理)、移动通信技术(理)、电子商务(文理兼收)、会计电算化(文理兼收)、财务管理(文理兼收)、电气自动化技术(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物流管理(文理兼收)、图形图像制作(理)共11个。

2、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  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制)=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依据计划、专业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40分。共7科,其中A级计20分;B级计18分;C级计15分;D级计12分;

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90分。共6项,其中A级计15分;B级计13分;C级计10分;D级计8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70分。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规划(时间4-6分钟、脱稿)。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评分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
分值
标准
高中学业水平(7项)
140
A级:20分;  B级:18分
C级:15分;  D级:12分
综合素质评价(6项)
90
A级:15分;  B级:13分
C级:10分;  D级:8分
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70
参照下表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综合评价职业性测试及面试内容

项目

基 本 内 容

自我介绍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专业认识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

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未来规划

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

实现规划在校期间的行动规划

就业后的成长规划

2.“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2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1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分为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为50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测试内容为信息技术操作题

四、  综合评价招生流程和日程安排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我院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www.sneac.edu.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根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2、考核录取

凡报考我院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必须于2015年3月28日——29日到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我院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省招办提供的考生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按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算出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并于4月10公布成绩。

我院在2015年4月15日前,将我院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于2015年4月15日至19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3、报到注册

预录取的新生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到我院报到注册,新生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正式备案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5月初我院将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附则

1、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将在2015年招生工作中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2、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3、学院将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收取除正常学杂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4、学院成立由专家教授、优秀辅导员、招生委员会组成的综合考评小组,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

5、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029-84674009

传    真 :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

邮    箱:sdysxy@sina.cn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19日


系统使用说明
1、本查询系统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据请以学校官网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2、本站数据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送邮件至:448333373@qq.com,或点击【意见反馈】反馈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