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辽源市
专科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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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专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6-0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校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南人民大街777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急救援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导游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清大协力班)每生每学年7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中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德标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就业领域适合男生,女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色弱、色盲等色觉异常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康复治疗技术。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2、高职单招专业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等综合因素,划定录取控制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康复治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大数据与会计、动漫制作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共18个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满额为止。未能按所报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医学美容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3、高职对口升学专业录取。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院的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计划数,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考生录取总分由文化素质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组成。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如分数均相同,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yv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南人民大街777号,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5210125, 5210126, 5210127, 5210128, 5210129, 5210198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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