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你好!
首先,恭贺你考入宁波教育学院!现将入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凭证报到:
新生入学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请在9月20日下午4时之前向文教路校区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转移:
凡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中共宁波教育学院组织宣传处(如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教路校区组织人事处收 邮 编:315016);团组织关系由所在中学转到宁波教育学院文教路校区团工委(如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教路校区团工委收 邮 编:315016)。
三、户口关系迁移:
1、凡是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
2、其他市、县(区)的新生户口关系可以在入学时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迁往地址:宁波教育学院保卫处。迁移户口的截止时间是当年的11月20日,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必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2)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3)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4)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5)学生户口迁入学校后为非农户口,请慎重考虑是否迁移。
(6)学生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前不得迁出(除退学外)。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0年开始《录取通知书》上只盖招生学校公章,不再盖省招生办的录取专用章;2007年开始对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拟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试行开展由省级招办统一印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工作,其他高等学校暂不提供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请新生在接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到当地招生办查证,在确认已被录取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新生复查: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兵役证》交验:
新生入学须前先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登记,领取兵役证书,入学时带《兵役证》交学校查验。
六、医保:
宁波市统一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宁波市城镇居民医保,享受门诊、住院医保待遇,3年一次性缴纳300元。
七、军训安排及服装:
教育部规定军训是大学生国防教育必修课。学校决定2014级新生的军训安排在9月22 日—9月25日进行。按浙江省军区、浙江省教育厅军训服装需统一的要求,每个新生报到时现场购买一套军训服(平时作为校服,体育课必须穿)。其中包括上衣、裤子( 70元/套);鞋子(20元/双),共计90元。
八、新生使用生活用品的规定:
1、生活用品由学生报到时购买(由厂家来校直销),厂家提供的生活用品规格及价格详见附件。
2、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电信手机卡已开通校园虚拟网,请在入学时携带此卡,凭卡免费领取智能手机并开通校园宽带。
九、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供办理学生证、借书证、学籍卡等用。
十、收费标准:
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学校各专业学费等规定如下:
1、学费按学年计收。学费标准为: 6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女生)、600元/年或800元/年(男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3、代办费500元(教材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体检费:180元/人(入学体检、毕业体检共2次)。
5、医保费:300元/3年。
6、缴费方法: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体检费和医保费存入有“银联”标志的任何一种银行卡内,女生不低于7580元、男生不低于7780元,报到当天按实刷卡付费(刷卡不用付手续费),特殊情况可缴纳现金。
十一、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9月20日8:00—17:00报到,请新生勿提前或迟到。
报到地点: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教路校区(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
报到当天8:00-16:00,学校在宁波市火车东站、汽车南站和客运中心都会有专人接站。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十二、行车路线和联系方式
◆公共交通到宁波市区后,可换乘以下公交车:
公交3路、159路、13路到宁波电大站,517路到范江岸路站,510路到育才家园站,523路到姚江公园站下车即到。
杭甬或甬台温高速到宁波段塘出口(甬金高速转宁波绕城高速到宁波段塘出口),走环城西路,然后走环城北路,在环城北路与文教路交叉口右转弯2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574-87225036(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