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兵团成立的第一所高职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76年的“七·二一”工人大学,隶属于第八师石河子市。学校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兵团唯一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疆唯一“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试点单位,也是新疆唯一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和兵团“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228.58亩,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0个,教学机构14个,教学辅助机构4 个,群团组织2个。开设4个职本联办专业,49个高职专业,有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牵头成立市域产教联合体1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5个,校企合作企业达300余家;设有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660.04万元,图书112.64万册,建有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157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206个。
建有杨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马光辉焊接大师工作室、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思政名师工作室等各类工作室1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4人、新疆工匠6人、兵团英才2人、天池英才2人,师市级各类人才22人。设有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机构2个,可对38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建有国家通用语言测试站1个。
在兵团第一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荣获一等奖2项,三等奖3项。完成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12万余人。学生荣获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39项,荣获省级技能大赛150项。近五年,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28项,省级奖项144项。教师荣获国家级荣誉及奖项32项,省级荣誉及奖项301项。持续畅通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96%,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8%以上。
第一章 总则
学院依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600人,其中:普通类524人,单列类76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
报名对象
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
报名及志愿填报
4月8日10时至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jzk.gov.cn,下同)。
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最终志愿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三
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学院招生章程,了解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体检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信息负责。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
考试形式
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面试。
二
查询准考证
4月15日考生登录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题网站
(https://www.shzv.edu.cn/zs/),
选择“准考证打印”栏目,进入系统查询面试时间、考场和会议号等信息。
三
线上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线上面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信息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提前在手机或电脑端下载安装 “腾讯会议”,并完成设备调试。
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及“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同时加入QQ群:885757781,以便及时获取单独招生考试后续相关通知及事宜。
第五章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0分,总分600分。
一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总分300分,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第六章 录取
一
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二
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计划类型,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三
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22日— 4月25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录取确认: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学院最终录取名单。
四
考生体检标准
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相关事项
2026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给予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4400元/年、3700元/年、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学生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考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本科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章 附 则
一、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学院无关。
二、学院有关2026年单独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和“新疆招生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