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公室、学工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处、教务处、各系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1301463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校概况
第十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距世界文化遗产、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承德避暑山庄13公里,距承德高铁站仅3公里。学校南北两校区占地626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我院现有教师778人,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研究生以上学历占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0%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管优秀专家7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28个专业。202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国家涉外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课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试点院校,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切屑师、电气工程师两个专业的中德合作项目。近年来,师生荣获国家级奖励60余项,省级奖励500余项。学校与京津冀500余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学生入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国家电网、长城汽车、京东方、奇瑞、中兴通讯等企业人才选用重要基地。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5年学校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2025年学校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社会工作等28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序号 | 系部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1 | 智能制造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该系一年级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
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
5 | 数控技术 | 三年 | ||
6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
8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
9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
1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
1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
13 | 汽车工程系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
1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
1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
16 | 氢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
17 | 商贸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三年 | |
18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
19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
2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
21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三年 | ||
22 | 社会工作 | 三年 | ||
23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该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
2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
26 | 津承艺术设计系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
2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
28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第七章 考试方式
第十三条 具体考试办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准。
第八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对口类考生)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政策。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均采用文化课统一高考为基础,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为主体,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依据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6.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并遵从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7.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非艺术类专业每生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每生7000元/年/人。
第十九条 住宿费:6人间,每生500-970元/年/人。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14-2163666/2163999/2512777
网址:www.cdct.edu.cn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