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体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董家堰)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是贵州省唯一融体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始终秉承“修身、立德、爱国、铸魂"的校训和“知行合一,文武超卓"的办学精神,坚持“体教融合”“产教融合”“学训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深化"校企合作""校社合作”,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学院紧紧围绕"坚持育人导向,注重全面发展,力求精益求精,培养政治素质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热爱体育事业、职业素养良好、专业技术能力精深的卓越体育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体育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履行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四)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所露之处没有文身。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若我院第一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未完成,凡符合报考资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测试内容
1.“高中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2."中职类”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测试:2026年3月28至29日(详见准考证)。
第二次测试: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所有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以贵州体育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http://gztyzyxy.com/)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测试时间如有变动,也将通过我院官网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x2/3÷11”。
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二)“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三)根据进档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将依据其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录取条件与剩余计划情况,调剂至当年招生计划中尚未录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经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助学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体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573556、0851-88573557网址:http://gztyzyxy.com/
学院地址:贵州体育职业学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638号,董家堰)
邮编:550025